陈璧君,汪精卫的妻子。“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她积极支持汪精卫对日本妥协的路线以及投敌卖国的“和平反共建国”方针政策。抗日战争胜利后,陈璧君于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在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处了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丁默邨,1938年,日本侵略者方面妄图扑灭在上海的抗日力量,决定拟组织一支特工队伍,随后丁默邨被日本人选中。通过李世群拉线,丁默邨于同年冬天潜往上海与日本人挂钩。抗战胜利后,丁默邨功过难定,因为他是先汉奸后来又变成卧底,丁默邨最终在1947年5月1号被以“通敌叛国”、“戕害军统、中统地下工作人员”理由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时年46岁。
王克敏,在抗日战争爆发后选择叛国投敌。先后担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汉奸组织“新民会”会长、伪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汪伪国民政府委员等职。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汉奸罪被逮捕。1945年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