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一直在说,有美签去过加拿大可以简化材料申请,很方便。然后就收到很多咨询,但是实际上我们发现很多人都不符合简化申请的条件,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加拿大签证,不适合简化申请的情况。
加拿大旅游签证介绍:加拿大的“临时访客”类签证是短期签证的一个种类,在该种签证下,申请人可以赴加拿大进行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短期交流等活动,加拿大“临时访客”类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但一般来说实际有效期以护照有效期的上限为准。
获批后的签证可以在加拿大停留最长6个月。护照上持有美国签证或者加拿大签证的申请人,是有资格简化申请材料的。
申请加拿大签证,不适合简化申请的案例申请人未成年,计划是跟家里人一起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申请人的父母都已经有加拿大签证。申请人本人也拥有美国B类签证,理论上是可以做简化材料申请的。
申请人的父母按照简化材料的要求,递交了加拿大申请,等待两个多月后,结果是收到一封拒签信。拒签信上的理由是申请人没有证明自己在国内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以作为制约以及并没有证明任何与家庭成员有关系的文件。
这就让申请人的父母非常意外。经过详细了解申请流程后,我们发现了问题所在:
他们给申请人单独申请了旅游签证,但是没有上传父母加拿大签证和护照页也没有注明父母会一起同行。同时,未成年人的申请在提交的时候也没有提供任何的财力相关的文件。虽然是简化材料,但是针对未成年人这么敏感的情况,不提供财力证明也无法让签证官信服其有能力单独前往加拿大并且能够有足够的钱来支付费用,所以才会被拒签。
之后二签,按照非简化流程准备材料,再次申请成功出签。
小签提示:
每次我们讲案例,分享经验的时候,都会强调适用什么条件,个人情况不同的也会有其他影响。拿不准的时候,还是要多多咨询。
对签证办理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或留言~
关注签签网,了解更多签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