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黑龙江大庆的姜先生遇到了件麻烦事儿,他的岳母因为工作调动,来到长春工作,就在长春买了一辆车代步。2月8号,提了新车准备挂牌上路的时候,车辆的销售人员却在代上车牌的过程中,把新车的车门给刮蹭了,而对于车损的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车主亲属 姜先生:
2月8号那天,我丈母娘在这个4s店新提了一台沃尔沃XC60,我这个车款都交完了,临时牌照都出来了,销售带着我们去上牌的路上,这个销售开着我这个车,就把这个车给刮了,都给刮掉漆了。
姜先生表示,车是销售开时出现的刮蹭,这点销售也承认,所以姜先生认为车损应由销售和4s店承担。由于当天天色较晚,所以车主和家人们就等到了第二天来到了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