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用办理取水许可,哪些用水不用办理取水证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4-01-06 20:26:41

来源:【宁夏日报】

编者按

从绿水青山到衣食住行,我区公益诉讼正在不断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守护美好生活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最重要的价值追求。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司法办案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治理,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化解了一批损害公益的问题,促进了有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

【关键词】保护地下水

【案情】“2020年10月,我们一位检察官无意间发现,有3家建设单位违规取水、排水。”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代江玲说,“我们研判,这种情况不会是少数。”

随即,金凤区检察院检察官行动起来。

“取证过程非常曲折。”代江玲说,检察官先去银川市相关行政单位调取建设单位取水或者排污许可证等,结果显示竟为“0”。

“没有统计,数据不清楚,怎么知道建设单位是否违规取水、排水呢?”案件调查陷入困境。经过多番咨询,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的建议,让检察官调查有了突破口,“可以施工许可证为切入口。”随后,经过调取数据,银川市当年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共有400多家。

400多家建设单位要一一现场查看取水、排水情况,如何全面排查?金凤区检察院及时和辖区市政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开展建设领域施工降水监督行动,由市政管理部门派出人员核查建设单位施工数据、排水数量等。经过3个月调查核实,银川市下辖三个区共有129个建设项目在施工降水过程中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未缴纳水资源税等问题。

针对问题,金凤区检察院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后,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两级院组成办案组共同办理。经过多次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召开圆桌会议,检察机关分别向银川市市政排水主管部门、水务部门、税务部门、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等6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地下水保护职责,并破除信息壁垒,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

一场地下水“保护战”打响。银川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与审批管理、住建、市政、税务、综合执法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召开整改推进会、联合执法、发出整改通知书、政策宣讲等方式,督促取水排水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经银川市各行政机关共同推动,22个在建项目补办了取水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水处理设施,相关企业共征缴水资源税1118.3万余元,污水处理费879万余元。同时,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都改进了排水方式,采取绿化灌溉、工地降尘等方式提升地下水再利用率。

哪些不用办理取水许可,哪些用水不用办理取水证(1)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建设单位取水、排水情况。

【典型意义】案件办理结束,检察官的工作却没有结束。结合案件,金凤区检察院又向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对《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增加建设领域取用地下水、施工降水应当节约用水,提高地下水资源再利用程度等相关内容。2022年11月10日,该立法建议被银川市人大常委会采纳。“现在,我们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办理建筑许可证时办理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税,这是检察机关办案后最直观的一个改变。”银川市水务局节约用水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文 图片由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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