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主要做刑事案件。经常有人咨询,亲属犯罪后,是如何分配到各个监狱的?在北京犯罪后,还能回到原籍服刑吗?我这次统一回答。
未决犯是羁押在看守所的,一审判决之后,如果不上诉的,判决书十日后生效,如果上诉,二审判决书下达以后,法院会下达一个判决执行书,看守所相关人员会将执行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到省、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由省、市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人数多少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到那个监狱,主要看服刑的期限,有些监狱只接收十年以上或者七年以上的服刑人员,这种监狱叫重刑监狱,每个省都有一二个,其安保措施和防御级别要比普通监狱高很多。有一些监狱接受十年或者七年以下的服刑人员,有的只收监三年以下的服刑人员,这就是普通监狱。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再送监狱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就关在看守所,或专门的拘役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看守所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北京市比较特殊,判决后先到第三看守所,先训练,然后,再分配到各个监狱。外省市的如剩余刑期超过一年,就在三看等服刑人员多了,一并通知外省市监狱管理局,把人员拉回当地服刑。
这就是判刑后分配监狱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