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猎人》是美国著名作家迈克尔·庞克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为大众所熟知,是因为它被著名导演冈萨雷斯拍摄成一部备受关注的剧情电影。
荒野猎人以19世纪初美国中西部地区苍凉广袤的荒漠、森林为背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名皮草猎人休·格拉斯被熊咬成重伤,之后又被留下照顾他却一心只想得到酬劳的队友弃于荒野,在荒野中艰难求生,凭着坚强的意志力奇迹般存活下来,最后返回基地,并成功复仇。
事实上,故事里的主人公是有真实历史原型的,只不过为了使故事更加富有戏剧性,小说以这件真实的人类个体与自然抗争事件为基础,穿*更多的“人”的因素,表达了个体之间或集体内部关系的复杂性。
特别要强调的是,这种复杂性,表面上看似乎仅仅是为了增加故事的戏剧性,却对应了故事发生时的历史整体面貌。
故事以格拉斯为焦点人物,讲述了他在荒原里的悲惨遭遇,探讨了人性的善与恶、个体生命的精神栖居、人类与自然的对立与融合、文明与野蛮的互质关系等主题。
历史观照历史上大多数事件的发生,往往有着两条并行的主线,一条是明线:帝王将相、名人大家,在史学家的笔墨下大放异彩,你方唱罢我登场;而另一条则是暗线:伏于历史的大片阴影之下,贩夫走卒、升斗小民,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然而,正是这些不为世人熟知的所谓小人物,他们给历史带来的能量,乍看犹如蝴蝶振翅,微不可察,最终却能产生蝴蝶效应,汇聚成一股狂风,卷起大地上的满地狂沙,左右着历史年轮的真正走向。
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荒野猎人》中格拉斯的故事并不陌生,因为在美国历史中,格拉斯确有其人,他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后来前往美国中西部的边境地带,与很多同伴一样以捕猎为生。
然后,1823年他的一次冒险经历,使格拉斯成为一个传奇的人物。
《荒野猎人》中描述的冒险过程,与事实基本相符,只是增加了一些戏剧性的效果:在被大熊袭击之后,格拉斯遭到队友遗弃,在荒野历经苦难,最终得以逃出生天。
只不过,与电影中不同的是,现实中的格拉斯选择了宽恕遗弃他的队友,没有发生复仇的故事。
19世纪的美国中西部地区,是一片地广人稀的荒野,环境极度恶劣。
当时,美国其他各州的人们,对广袤荒野的中西部地区充满了畏惧,多数人不敢轻易移民到西部地区,只有像格拉斯这样的皮草猎人,才是真正意义上在西部谋生的白人。
在机缘巧合之下,格拉斯化身成为能够与荒野对抗的英雄,这在无形之中减轻了人们潜意识里对西部的恐惧感。
格拉斯带来的明星效应,带动了大批拓荒者踏入西部荒野,于是历史上美国的“西进运动”轰轰烈烈地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这场运动中,为了争夺资源,后来登场的白人们与原住民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历经无数次的喋血战斗之后,印第安人最终选择妥协,被迫签订居留地协议。
从那以后,纵横数万公里、辽远广阔的北美腹地,成为美国西部牛仔们放马的场地。先进改造落后,文明战胜野蛮——这便是人们所熟知的历史的明线。
《荒野猎人》就是以“西进运动”这条历史明线为背景,聚焦的则是历史的暗线——关于一个白人在印第安人的箭雨茅尖下生存与复仇的故事。
故事中的白人格拉斯娶了一位波尼族的美丽姑娘为妻,并育有一子,逐渐融入印第安部落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他的白人同胞们突然入侵了他的家园,将其家园焚毁殆尽,还夺走了他那位美丽善良的爱人的生命。
白人中尉还将枪口对准了格拉斯的儿子,愤怒的格拉斯选择*死了那个中尉,这是他第一次违背他一直所坚持、固守的温顺平和的处世之道。
随后的日子里,他依然选择了固守本分,与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并混迹于白人猎人的队伍中。
然而,命运却让他身负重伤,被弃于荒野,还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死。从那时开始,格拉斯的心中便深深的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格拉斯用磨草药的石头、熊爪反复在石壁上刻下“Fitzgerald killed my boy”(菲茨杰拉德*了我的儿子),字字泣血。
在荒野求生的日子里,他生吃河鱼、生嚼牛肝、卧雪孤眠、泅渡冰河、裸宿马腹,虽九死一生,历经非人的磨难,依然凭借顽强的意志支撑自己活下去。
仇恨和为儿子复仇的意念,成为格拉斯在荒原冰河中屡遭磨难却屹立不倒的精神支柱。
最终格拉斯凭借个体超强的意志力存活下来,回到基地,抓住菲茨杰拉德,与之展开了一场短兵相见、刀刀见血的野蛮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