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不少人家里都会养鸡养鸭,数量不多的话,倒也没什么。可一旦数量过多,那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了。无论是气味,还是声音,都会影响到左邻右舍。家住庐丰乡A村的李某昌,最近就因为邻居家养的鸭不得安宁。
2019年1月,李某昌来到上杭县司法局庐丰司法所,诉说着他的苦恼,说他的邻居李某春在他们两家之间的空地养了五六百只的鸭子,李某昌家的厨房和房间都在养鸭空地的隔壁。“每天鸭子嘎嘎嘎地叫唤,鸭粪的气味太让人受不了。”李某昌说,自从邻居养鸭以来,每天吃饭睡觉都伴随着鸭粪的臭味,有风吹来时味道尤其严重,实在无法忍受。想到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影响心情,影响生活的事,长期居住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有可能影响到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于是找对方商量,
然而对方并不理会,
他觉得他在自己的地盘养鸭子,
只要鸭子没有跑到你家你就没有权利干涉他养鸭子,
为此双方发生争吵。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气味也会越来越严重,更加影响生活。别无他法的李某昌于是到司法所请求帮忙与李某春沟通,能少养些鸭,或者将鸭子转移到其它地方养殖。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组织乡兽医站站长,包村干部及村干部等一同到双方家,实地查看,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对李某春耐心的开导劝说,为其说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李某春同意了调解建议,答应五天之内将鸭子转移到别的地方养殖。就此,两家人握手言和,不再为此事针锋相对。
法律讲堂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条件。另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就此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首先选择报警的方式;其次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到法院起诉。
上杭县司法局 陈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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