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显示,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经查,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2019年11月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制定《2019年收官之战竞赛方案》,以对全辖各条线销售人员奖励洗衣机的名义,财务报销27.43万元,但实际发放的奖励品为第五套人民币纪念册。
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麻某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就职人保寿险某某县支公司,但实际不在岗,未履行入职手续的耿某某顶替其实际履职。期间,耿某某以麻某的名义报销财务凭证163笔,金额合计9.9万元;2019年2月起,未履行入职手续的郭某某顶替人保寿险大同中支离职员工李某某实际履职。期间,郭某某以李某某的名义报销财务凭证5笔,金额合计39.75万元。
上述事实,有人保寿险大同中支2019年收官之战竞赛方案(人保寿险同发〔2019〕146号)复印件、2019年11月25日和2020年4月22日财务报销单复印件、2019年11月21日和2020年4月20日发票的复印件、2019年10月综合理财方案兑现和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团险渠道收官之战方案兑现明细表复印件、《货物采购合同》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询问笔录、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09、11、12)、2016年1月后李某某作为经办人的报销报表和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麻某作为经办人的报销报表、人保寿险公司大同中支李某某和麻某人员档案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二、内控管理不到位
针对印章、单证使用管理不规范,高管人员长期未交流、亲属任职回避未落实,内部审计不到位,问题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人保寿险大同中支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致使内控风险长期未得到处置。
上述事实,有《人保寿险大同市中支关于开展全面风险排查的报告》《2020年8月至9月中国人保寿险大同中支全面风险排查整改情况》《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关于山西保监局2015年8月进驻我司现场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报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关于排查和防范涉及假单证、印章类案件风险》《关于2018年度对三级机构审计情况的报告》、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02、03、14、15、16、17)等证据证明。
综上,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决定对人保寿险大同中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