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将非法经营罪规定在“扰乱市场秩序罪”一章中。所谓的“市场秩序”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一种正常的、有序的经济活动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国家对经济活动实行严格管理,市场交易活动规范有序。由此可见,非法经营罪的本质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这也是判断非法经营罪的根本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在这一过程中,非法经营罪与相关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不仅体现在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中,也体现在相关法律规范中。

比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违反国家规定”,同时也规定了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界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则对非法经营罪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了进一步划分。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非法经营罪在构成要件中存在着相互关联的部分。因此,在明确非法经营罪与相关法律规范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才能为限制非法经营罪适用范围提供理论依据。

从非法经营罪的立法精神和立法目的出发,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应该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