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中小型站需投资100-200万左右。包括加油机4万左右,加油管30一米,加油枪130一把,油罐3万一个左右,油1吨(库存需要40吨左右)罩棚30万,盖站房20万,室内装修加办公用品15万、手续费等。
一.手续
1、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省会及市(州)中心城市和高速公路经营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国道、省道经营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县城、县道经营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乡道经营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4、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5、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6、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7、加油站的设置与距离要求:
国道、省道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高速公路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县道每百公里不超过8对。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建设规划用地红线最近距离不少于1.8公里;但位于道路两侧的相对位置或转弯后的其它位置的两个加油站,按其中心点之间的距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最短行车距离(以单边最短距离为准)不少于1.8公里。农村加油点设置必须距国道、省道3公里以上且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1座。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及办理程序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向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细则要求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委。省经委对申请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规定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下达确认函,并在省经委网站公开。申请企业收到确认函并依法办理好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等相关手续后,方后可动工修建。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要求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市(州)人民政府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经委。省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后,正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并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加油站用地年限
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以下两例都是不同的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