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食堂及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为全社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四项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光盘行动”。要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常态化。机关食堂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海报、摆放提示标识,鼓励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科学、合理的饮食理念,形成文明节俭的餐饮习惯;要建立巡查和监督制度、设立节约用餐监督员,加强监督检查和提醒曝光,及时制止浪费行为。
二是切实抓好机关食堂节约。一方面,着力严格食材管理,合理确定采购供应量和配送方式,减少食材在加工前各环节的损耗;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加工、配餐;改进食材初加工流程,对厨余食材进行深加工,提高食材的出成率和利用率。另一方面,注重改进餐饮服务和供餐方式,加强餐饮人员技能培训,提高餐饮制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供餐方式,合理设计上菜时间和分量,按需分炒大锅菜、小锅菜,倡导供应小份菜、半份菜,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减少饭菜剩余。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用餐管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严格用餐标准,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改进餐饮服务方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定点用餐制度,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采取分餐、简餐、自助餐形式。
四是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各单位要结合国管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和《大连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产生单位应与辖区政府指定的收运企业签订交运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按时交运,做到“日产日清”,并建立记录厨余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记者 : 杨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