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武宁路附近的一家进口超市,同样存在无中文标签、无入境手续的进口食品。超市工作人员称,这些食品是从国外代购的,不需要入境手续。
而位于共和新路上的一家进口超市,大部分的进口酒类也没有中文标签。当听闻记者有意批发,工作人员竟表示,可以贴任意中文标签。
而记者告知对方私自贴标签,会不会被查出问题时,工作人员一口肯定道:“他们不懂的,他一查就看中文标签。”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等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对于类似上述的不合规进口食品,希望相关监管部门予以重视。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食品安全无小事。广大经营者销售进口食品时要积极履行查验义务,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共同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提高自身鉴别能力,注意检查食品包装上是否张贴有中文标示、说明书等,如果不小心购买了三无产品,应保留相关证据,可以和销售者协商退款赔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无法妥善解决纠纷的,应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有没有逛过类似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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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