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668万元,以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补贴稻谷(包括水稻、旱稻),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有种植优势的大豆、玉米等作物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将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直接发放。
据悉,补贴资金发放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统一制定。各地可先行与种粮农户签订种植协议,按照协议中意向种植面积进行发放补贴,种粮农户领取补贴后必须完成意向种植面积;在一季稻区发展再生稻的再生季面积可当做一季面积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