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高速救火却被收通行费?官方通报!】近日,消防车在高速救火却被收通行费一事引发网友热议。据姚江县大栗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彭队长回忆:“当时有小车自燃起火,我们消防车拉警报准备出去时,收费站拦着我们收费。”最后消防车被收取往返通行费共计40元。收费站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虽然救火是事实,但当时消防车一不能提供车牌,二不能提供工作证件,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免费。”10月11日,官方通报对此事进行回应:已退还通行费,并将规范管理。(综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