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返回后均须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告,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填报14天内行程轨迹;省内来(返)周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省外来(返)周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周人员。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返)周人员落实“14 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2、7、10、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来(返)周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恢复正常活动。
三、境外来(返)周人员。在入境地即将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周前,应提前48小时向入周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到豫车辆(航班)编号等具体信息,并主动配合完成闭环转运及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对境外来(返)周人员落实“7 7 2”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解除隔离时要进行“双采双检”,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四、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对从事冷链行业、医疗卫生机构、隔离场所、机场口岸、国际交通工具、外籍船舶作业等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及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恢复正常活动。
对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至少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其他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及市场监管一线人员等人群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每周一次抽样核酸检测。
五、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健康码红码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黄码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具体情况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第二版)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