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必良:我认为,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开放上,不仅仅是现在村庄集体的成员权的概念,应该允许更多的有投资能力的主体进入到农村,跟农民来进行房屋租赁。在宅基地共同开发或合作来拓展农民的土地,尤其是宅地上的价格生成,让农民能够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我认为,在宅基地的使用权的盘活上面还有很大的空间。
刘卫民:盘活闲置宅基地 不能“踩红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盘活闲置的宅基地,我还要再强调一点,除了盘活以外,不要忘记另外一个词,就是规范。
也就是说,在盘活闲置宅基地的过程中不能“踩红线”。比如20年租期,如果按年来交租,可能是一种租赁行为。但如果说20年一次性付清,可能就是20年的使用权的交易。所以,无论是普通城市居民还是机构投资者,一定不要踩红线,否则商业利益,包括个人的居住权利,没有办法得到完整保护。
章弘:盘活宅基地 思路更要活
财经评论员章弘:盘活宅基地过程中,思路要放活。
比如说在江苏有个地方叫洛阳镇。当地村子闲置土地特别多,村集体跟一个机电公司进行协商,让机电公司落户在这。可是公司又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村集体就以这部分土地入股,拿到了这家公司836万原始股。结果这个公司经营得非常好,上市了以后市值达到将近2亿人民币。所以,要把宅基地盘活,其实可以想很多办法。虽然农村土地现阶段跟国有土地、城市土地同权同价,可能还有一段时间和距离,但今后可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刘卫民:宅基地要以保障农民居住为根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宅基地、宅基地,首先是宅,保证农村村民的居住权才是根本。
无论是一户一宅,还是这次提出来要逐步地化解一户多宅的现象,还是对于那些土地用地的确紧张、达不到一户一宅的,我们也要想尽办法,竭尽全力让农民住有所居。同时,不管如何降低它的空置率,盘活它的资产,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尤其是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只有规范使用宅基地,才是村民居住权有兜底的保障。
(原题:《央视财经评论丨“一户一宅”宅基地,怎么管好?闲置宅基地,怎么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