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目前,北京市不少区域都已按照 “两桶一袋” 的原则指导居民开展居家垃圾分类。

“两桶一袋”原则指导居民准备两个垃圾桶,一个放厨余垃圾,一个放其他垃圾,而类似纸张、塑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单独装在一个袋子里 。至于节能灯、水银血压计、蓄电池等有害垃圾,因为一般家庭产生量都不大,可不在家中单独设置垃圾桶,及时投放到社区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