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现代化、城市化、机动化进程不断加快,长春市正在步入一个机动车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的城市机动化时代。截至目前,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62.8万辆,全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05.5万辆。机动车以每天600台左右的速度递增,年增长率高达17%。市区驾驶人总数为248.2万人,全地区驾驶人总数为280.5万人,年增长率高达15%。加之地铁施工、道路维护、市民交通需求增加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城市缓堵保畅工作压力持续增加。
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街路、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并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通告调整范围内通行的,均须遵守本通告。
下列街路恢复双向通行:
(一)经纬南路(临河街—东盛大街);
(二)公平路(东盛大街—临河街);
(三)安乐路(东环城路—东盛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