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发改委消息,我市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新的标准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办园性质、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分类分等级管理。调整后,保教费收费标准为:
城市(含县城)示范性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一类园每生每月270元,二类园每生每月210元,三类园每生每月180元。
农村示范性幼儿园每生每月170元,一类园每生每月140元,二类园每生每月90元,三类园每生每月60元。
公办园中财政性资金定额、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的幼儿园和企业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标准上浮政策,根据成本及经费补贴情况,可在同类同等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50%。幼儿园班容量小于(等于)标准化班容量的或条件设施好的、办园成本较高的幼儿园可在上述同类同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上浮不超过30%。
此外,市教育局直属三所公办示范园,即沧州市第一幼儿园、沧州市第二幼儿园和沧州市民族幼儿园,因条件设施好、师资力量强、办园成本高等因素,这次保教费标准调整到每生每月420元。
来源
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