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于洪区2022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于洪区2020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公示。
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于征启告字[2020]1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拟征收于洪区南阳湖街道上沙村范围内集体土地41.7098公顷。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于征启告字[2020]2号),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拟征收于洪区南阳湖街道上沙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0.4632公顷作为于洪区2020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来源: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