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子女和父母吵架后
要求断绝“关系”的情节
那现实中
这种“断绝父子关系”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案情简介
近日,一对赵姓父子拿着他们已写好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来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原来,赵老先生与妻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成年后单独居住,老两口现随女儿女婿一起生活,期间儿子一直很少出面照顾。如今老两口年纪大了,立下协议:二人名下的一栋房屋归女儿所有。
儿子知道后称,如果不撕毁协议,他就不认父亲。父子双方在气头上,达成了“断绝父子关系,赵老先生与妻子日后的生活和丧葬事宜不要儿子负责”的协议。
了解情况后
承办法官耐心解释
我国法律有规定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
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
人为加以解除
只有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
并且父子关系在法律上
不存在“断绝”一说
法院不受理这样的案件
但是,双方若涉及赡养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就是说,赵老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最后,办案法官劝慰赵老先生原谅不懂事的儿子,赵老先生说,写下那样的协议只是希望儿子能够及时醒悟,多多关心自己;听到父亲的话,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会承担起赡养父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