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属上行文,一般产生于事后和事情过程中。
(一)综合性报告的写法
1.标题
事由加文种,如《关于199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事由加文种,如《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2.正文
把握三点:
(1)开头,概括说明全文主旨,开门见山,起名立意。将一定时间内各方面工作的总情况,如依据、目的,对整个工作的估计、评价等作概述,以点明主旨。
(2)主体,内容要丰富充实。作为正文的核心,将工作的主要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效果等,分段加以表述,要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内容力求既翔实又概括。
(3)结尾,要具体切实。写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意见。最后可写"请审阅"或"特此报告"等语作结。
(二)专题报告的写法
1.标题
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招商工作有关政策的报告》。有的报告标题也可标明发文机关。标题要明显反映报告专题事由,突出其专一性。
2.正文
可采用"三段式"结构法。以反映情况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和意见;以总结经验为主的专题工作报告主要写情况、经验,有的还可略写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因工作失误向上级写的检查报告主要写错误的事实、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造成错误的责任、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等。
3.结尾
通常以"请审核"、"请审示"等语作结。
(三)回复报告的写法
1.标题
与前两种报告大体相同
2.正文
根据上级机关或领导的查询、提问,有针对性作出报告,要突出专一性、时效性。
二、报告的写作范例四川省劳动厅
关于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已近3年,我厅根据《规定》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和"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和调整一次"的规定,现提出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一、1996年全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199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1996〕61号)文下达最低工资月标准为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各地按照《规定》精神选择结果是:全省17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含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有37个县(市、区)执行130元,94个县(市、区)执行150元,36个县(市、区)执行170元,12个县(市、区)执行190元。1996年因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缓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企业有58户,涉及职工101319人,占全省企业职工人数的0.21%。各地劳动部门反映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3年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工会的密切配合,实施情况基本良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依法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确定的,它受物价、工资、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提高。根据我省目前情况,现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调整,主要依据是:
(1)我省199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以1993年资料为主要依据,在1994年下半年测算和确定的,基础比较低。1996年采取微调的办法,每档增加5元或10元,调整幅度低于物价上涨幅度。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1997年有必要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2)同周边省份比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偏低的。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月标准最高190元,最低130元。相邻的云南省最高230元,最低180元;贵州省最高200元、最低140元;与我省经济状况相似的辽宁省最高240元、最低180元。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高限和低限与这些省比较都偏低,而我省经济发展程度、物价、工资水平等方面并不比这些省份发达地区差。
(3)1996年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已发生较大变化。首先,物价上涨。据省统计局资料,1996年全省城镇消费价格指数比1995年上涨9.8%;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省1997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8%,为全国第一位。成都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8.8%,在35个大中城市中列第二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已难以起到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作用。其次,199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5218元,比199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2.3%。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占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比重从1995年的32.3%-46.5%下降到29.9%-43.7%。
(4)1994年以来,我省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两次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1997年7月将再一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这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一定影响。
三、确定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是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关键。由于1996年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已发生变化,需要对最低工资标准作适当的调整。但根据我省今年经济状况仍然较困难,地区经济效益差异较大,还有相当多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不能过大。因此,我们建议将现行最低工资月标准130元、150元、170元、190元四档调整为145元、165元、190元、210元。按照这个方案,全省所有的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提高,提高的幅度为10.0%-117%(平均增幅为11.25%),适应我省当前形势,便于不同经济状况的地区选择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省政府下达后自1997年7月1日起执行。各地按照省政府规定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报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仍按《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办理。
附件一:(略)
附件二:关于起草《调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报告》的说明(略)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