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辑刊》2022年第1期,177-185页。
【文学研究】
晚清汉译西方小说的儒家伦理文化渗透
管新福
[摘 要]晚清西方小说汉译,有明显的时代性和伦理价值取向。翻译家一是用道德伦理对内容进行归化处理,以使译文主旨靠近儒家道德规范;二是用家庭伦理对情节加以改写增删,以使译文内容符合儒家孝亲标准;三是用审美伦理对形式给予移植替换,以使译文形式切合儒家审美范畴。这样翻译处理的主因在于:一是翻译家对外来文学未有清晰的文化背景研判,难以精准把握作品背后的文化意涵;二是缺少翻译对象的语言学知识储备,未能有效转化语言背后的符码意义;三是旧学思维缺乏现代性视野,无力阐发原文表达的新型观念。遂使晚清汉译西方小说在内容、形式上都与原文有着极大差异。
[关键词]道德伦理;内容归化;家庭伦理;情节增删;审美伦理;形式改写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ZW112)
[作者简介]管新福,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22)01-0177-09
在儒家文化体系里,道德伦理是最为核心的元素,譬如忠孝节义、父慈子孝、兄悌弟敬等,是贯穿了两千多年历史的价值坐标,并对国人的理念思维、言行举止产生了深远影响。恰如蔡元培所言:“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1〕在儒家伦理文化的强大渗透下,中国传统知识精英都以伦理道德规约自身言行,提升内在修为。中国世代均固守华夏中心观,这长期影响着国人对外部世界的客观研判,精英们习惯于站在儒家道德伦理的制高点上审视异域、臆想别族。如晚清描述外邦的语汇如“夷商”“夷酋”“夷船”“夷技”“夷语”“夷情”等即可斑见。他们认为西人仅强在科技,中国于文化和体制上自有不可替代之优势,此观念长期影响着国人对西方文化、文学文本的翻译、认知和接受。而晚清西方小说译者很多由旧派文人转型而来,他们自幼熟读儒学经典,深受道德伦理文化的教化和濡染,在处理译文时,会有意或无意化用儒家道德伦理取舍翻译对象,译文内容、形式与原文相符度低。即便如此,晚清汉译西方小说毕竟带来了诸多异质元素,这些元素诱发了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并逐渐使中国近代小说的形态和书写主题发生质变。
一、道德伦理与译文内容的归化处理
谢天振指出,翻译“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语言转换行为,而是译入语社会中一种独特的政治行为和文化行为”〔2〕,属于比较复杂的语言文化活动。晚清西方小说汉译,因受救亡、启蒙的时代背景所限,政治、体制因素成为译者的首要考量。但在具体翻译实践中,译者不可能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儒家伦理道德文化,总是或隐或显地渗透在译文中,具有“拥护新政制,保守旧道德”〔3〕的普遍特征。小说虽不是最早进入译述视野的西方文学类型,但数量却最为庞巨,也是翻译成就最大的文体。而晚清有阅读能力的读者群,主要还是深受传统熏陶的士大夫阶层和有过游学或留学欧美、东洋经历的知识分子。当时“购小说者,其百分之九十,出于旧学界而输入新学说者”〔4〕,为迎合他们的接受习惯并获其广泛认同,译者不可能完全站在客观、中性的立场来处理译文,而是大量采用“归化”译法。在翻译领域,归化策略是让作者靠近读者,异化策略则是让读者靠近作者。“归化策略指译作迎合本土文化的主导价值标准,对外来文本采取一种保守的同化方法……。异化策略则与之相反,指译作通过利用边缘文本、寻绎被本土准则摒弃的外来文本、重新发现边缘价值、酝酿新的价值(例如新的文化形式)等途径,来抵制、修改本土文化的主导价值。”〔5〕晚清翻译家为使读者亲近译本,紧扣儒家伦理和道德传统来处理译文,并加以文化过滤,进而实现翻译的目的和初衷,译文因此具有明显的道德伦理维度,具体有以下两端:
一是译文须符合儒家道德伦理规范。晚清西方小说汉译者们在审视西学时虽具有超越一般民众的新视域,但在伦理道德文化方面的自我优越感亦十分明显,尤其秉持传统的“文道观”,力求译文内容形式与儒家大道合一,他们总会在不经意间对翻译对象进行道德伦理的归化处理。如吴趼人认为译者“下笔时常存道德思想,则不至入淫秽一流”,即在翻译、评论外来文学时应以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尺度为对照标准;晚清第一部汉译外国小说为蠡勺居士所译《昕夕闲谈》,出发点是“启发良心、惩创逸志、务使富者不得沽名,善者不必钓誉,真君子神采如生,伪君子神情毕露”〔6〕,不以审美和文学性标准进行取舍;蟠溪子译《迦茵小传》,原著中的未婚先孕情节,因与儒家伦理文化相抵牾而被删改,译者自云:“几费踟蹰,几费斟酌,始将有妊一节为迦因隐去。”〔7〕故鲁迅有“迦因生了一个私生子,译者故意不译”〔8〕之语,而删隐后的迦茵就成为“为人清洁娟好,不染污浊,甘牺牲生命以成人之美”〔9〕的纯情美好形象。译者为迎合中国读者的期待视野,仅截取原文部分内容译出,成为晚清西方小说汉译刻意删减以植入儒家道理伦理的典型代表,所获拥趸众多。后林纾将其全译出来,虽经过中国化的处理,反而招致很多卫道者的批判,原因在于全译本中迦茵的行为有伤风化,不符合儒家文化对女性节烈标准的定位,尤其和中国传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千年婚俗相悖。当然,林纾、包天笑等人当时还不敢用西方自由婚配理念来挑战传统礼教和读者的阅读底线,为使译文符合儒家伦理对女性的规约,译者把他们认为不适合国人阅读的部分删减替换,以使译文靠近中国的伦理传统,以免引起当时社会舆论的跟进和反弹,而不去考虑是否真实呈现了原文意旨。在处理迦茵未婚先孕的情节时,包天笑将其改为“尤难忘怀者,旧日情景,如在目前。故心中所眷恋者,如日在天中,无日不悬悬心目。虽深不愿见此人,反增加惆怅。然后钟情如迦因,此人已深印脑髓,岂能挥之即去者?以至数礼拜,旁皇跼蹐,坐立不宁,无一分钟安定也”〔10〕,以主人公忧虑书写替代有孕情节,而林纾则将其和盘托出:“且近日新有所触,为事情至丑。前犹模糊,近乃日行其确。其事初止一身知之,思及后日,则必哄传,不可掩讳。方第一日,自觉有身时,夜中焦灼,至不能贴席,思极而哭,或呼天自救,或呼亨利之名。”〔11〕但林纾的改译仍和原文风格相去甚远,亦是在儒家伦理话语体系中展开的。在晚清西方小说翻译家眼里,“译本小说,每述兄弟姐妹结婚之事,其足以败坏道德、亲乱伦常也尤甚。愚以为译者宜参以己见,当笔则笔,当削则削耳”〔12〕。就晚清思想意识和开放程度而言,当时的读者甚至译者都还没有达到完全接受直露的爱情描写的程度,故译者不可能将他们认为有悖儒家伦理的情节忠实翻译出来,只能将之进行改译或删减,以使译文靠近中国文化系统和伦理规范,以获取读者的心理认同。
二是译文须靠近中国人的伦理价值观念。中西方在伦理价值观上差异性较大,这对晚清西方小说汉译影响深远。如林纾在处理译文时就利用儒家伦理习俗去改写西方小说的故事情节。他有着深厚的国学功底和诗学素养,对中国传统文化感情深厚,且“卫道心热,虽译西书,亦必‘因文见道’绳之以古文义法”〔13〕,如《巴黎茶花女遗事》《黑奴吁天录》《萨克逊英雄劫后略》等译本,都被他通过文化过滤植入中国伦理元素。其《巴黎茶花女遗事》中介绍茶花女的译文堪称代表:“马克常好为园游,油壁车驾二骡,华妆照眼,遇所欢于道,虽目送之而容甚庄,行客不知其为夜度娘也。既至园,偶涉即返,不为妖态以惑游子。余犹能忆之,颇惜其死。马克长身玉立,御长裙,仙仙然描画不能肖,虽欲故状其丑,亦莫知为辞。修眉媚眼,脸犹朝霞,发黑如漆覆额,而仰盘于顶上,结为巨髻。耳上饰二簪,光明射目。余念马克操业如此,宜有沉忧之色。”〔14〕这段译文和原文有较大出入。林纾首先将西方元素置换成中式样貌,如“剧场”译为“(梨)园”、“妓女”改称“夜度娘”等,变为国人熟知的模式;其次是用古文对译,情节犹如古代才子佳人小说之叙述,恰似译者用外国地名和人名创作中国故事一般。但这样一来,译文和原作的风格、表达效果就相差甚远。原作“对茶花女面庞的刻画,小仲马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即让读者去想象描绘这张面孔的过程,一点点勾勒马克的五官,但在林译本中,不但这种叙事方式消失了,而且茶花女的形象被模糊化了,套话化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一位‘仙仙然描绘不能肖,虽欲故状其丑,亦莫知为辞’”〔15〕之抽象形象。面对西方小说文本,“林纾最终在中西历史与文化的相似处, 用误读的方式,将原著所显示的人物行为,整合到儒家道德规范中”〔16〕,成为用道德伦理翻译、归化西方小说的典型代表。
晚清西方小说汉译的伦理归化策略在处置宗教题材小说时更是十分普遍。晚清译者、读者与西方小说中的基督教理念心存隔膜,只要涉及宗教元素,译者必然会进行中国式的归化和改动。如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例言》中就对删减宗教情节进行了说明:“是书为美人著。美人信教至笃,语多以教为宗。顾译者非教中人,特不能不为传述,识者谅之……是书言教门事孔多,悉经魏君节去其原文稍烦琐者,本以取便观者,幸勿以割裂为责。”〔17〕正如宇文所安所言,林纾“改变原文的叙事技巧以适应更为传统的中国读者的口味和期待,他尤其认为宗教的启示或片段在男女关系上对正统儒家观念大为不敬,必须进行改写,《黑奴吁天录》中‘世界得太平、人间持善意’被译成‘道气’;‘上帝创立的国度’则被译成‘世界大同’”〔18〕。再如周瘦鹃将《简·爱》节译为《重光记》,把几十万字的长篇缩减不到万字,并将里面涉及基督教的很多情节删掉或给予置换。另如伍光建翻译大仲马《基度山伯爵》时,将小说中的“上帝”“基督”等词汇翻译为“天”等,以使译文靠近中国读者的价值信仰。可见,晚清译者对宗教题材的隔膜明显受儒家文化积极入世传统的影响,国人对基督教有着心理和文化上的排斥,故在翻译时译者对宗教保持距离。或对之进行改写,或以中国经典比附,让译文紧扣中国文化传统和诗学规范,使读者不致于排斥西方小说,也暗合译者自身的伦理文化期许。
晚清西方小说译者之所以对译本进行伦理文化处理,主要源自以下几点考量:一是中国一贯将道德伦理视为维系家国运转的核心纽带,这在西方文学中又恰恰是被弱化或淡化了的,译者因自身见解或时代所需,有意将儒家道德伦理观念植入译文中;二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讲求文道合一,文学作品在文的外在形式下,还必须有道的内容;三是晚清汉译西方小说的接受者为有阅读能力的传统文人或知识分子,译文不但承担信息传递的功能,教育功能也被看重,伦理观念的植入正是文学承担教化功能的体现。也就是说,当深受儒家道德伦理文化熏陶的传统知识分子变为翻译家时,他们就成为小说的“第二作者”,有机会将自己的主观判断植入译文中,并进行文化过滤等归化处理,从而实现翻译目的,并维护了儒家伦理文化的千年权威。
二、家庭孝亲伦理与情节的改写增删
小说对人情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描写十分普遍,这就难免关涉世态人情伦理。中国一贯以父慈子孝、夫忠妻贤、兄悌弟敬、长幼有序为家庭伦理核心,因此,晚清翻译家在处理西方小说的家庭描写时,往往用这些伦理核心对情节进行改译增删,让译文更为靠近中国伦理文化,西方小说偏重个人本位主义的主题因此有了中国群体本位主义的色彩,也无形中使小说的人物形象和内容中国化了。林纾、包天笑、周桂笙等晚清代表翻译家在处理小说中的家庭情节时,几乎都植入孝亲观念和宗族伦理。
一是在长辈和晚辈之间植入天伦之爱。长幼有序、父父子子是中国传统家庭的和谐状态,这也经常被翻译家置换进译文中。如包天笑将亚米契斯《爱的教育》改译为《馨儿就学记》,原作共100节,他只译了一半,但时评却大为赞赏:“西人临文不讳,然为中国社会计,正宜从包君节去为是。”〔19〕“馨儿”是包天笑夭折爱女之名,包氏的译本中有一段文字表达失女之悲:“嗟夫!余今者两鬓霜矣。回忆儿时负革囊,挟石板,随邻儿入学时,光景宛然在目。自惋百事无成,马齿骎骎加长,虽欲求如髻龄挟书就学之一日,宁可得耶?顾事虽平淡无奇,然握管记之,亦足见少年兴趣。况尔时重闱具庆,绕膝问字,天伦之乐油然;灯影书声,此味尚津津焉。嗟夫!今日欲见我父我母者,其在梦中乎。我书此泫然者久之,我甚望世之少年,勿轻掷此好光阴也。”〔20〕此段文字原书本无,包氏翻译时触发爱女早夭之恸,于是就将中国家庭伦理中的天伦之乐等元素植入,在删减一半原文的基础上,又凭空增设一些内容,进行中国化处理,尤其还添加了“扫墓”一节,将中国人清明缅怀先祖的悲思置换进来,虽与原文大相径庭,却使故事情节更符合中国的家庭伦理文化,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天伦之乐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家庭伦理。周桂笙译法国鲍福《毒蛇圈》,通篇洋溢着中国式家庭的和谐氛围,主人公福瑞每时每刻都为爱女着想,女儿也对父亲关爱有加,如小说第九回描写福瑞外出赴宴酒醉深夜未归,女儿担心父亲安危彻夜难眠,满怀挂念:“我这位父亲百般的疼我,爱我,就当我是掌上明珠一般,我非但不能尽点孝道,并且不能设个法儿劝我父亲少喝点酒。这也是我的不孝呢。但愿他老人家虽然是喝醉了,只要有一个妥当的地方叫他睡了,我就是等到天亮,也是情愿的。”〔21〕据小说按语所示,该段是赞助人吴趼人要求周桂笙添置的,是为呼应小说开头福瑞对女儿的思念。在吴趼人看来,天下父女之爱是可通约的,福瑞对女儿“如此之殷且挚,此处若不略写妙儿之思念父亲,则以慈、孝两字相衡,未免似有缺点。且近时专主破坏秩序讲家庭革命者,日见其众。此等伦常之蟊贼,不可不有以纠正之,特商于译者(周桂笙),插入此段。虽然,原作虽缺此点,而在妙儿当夜,吾切其断不缺此思想也。故虽杜撰,亦非蛇足”〔22〕。这段插白无疑破坏了译文的整体性,却反映了晚清小说翻译的文化抉择,译文以符合中国人的家庭伦理规范为第一要旨,而不去考量译文是否忠实原文,也不重视译本和原文之间是否在形式和内容上形成有效对位。
二是在家庭关系描写中植入孝文化的伦理观念。晚清西方小说以林纾译述最多,在翻译中植入传统孝亲伦理的译文尤不在少数。如在翻译狄更斯《冰雪因缘》时,他被书中情节所感染,不由自主地插入自己的话语:“书至此,哭已三次矣!”〔23〕将主观的道德感受插入其中;另如《块肉余生述》中表述女子贤淑的四个形容词“good”(善良)、“beautiful”(漂亮)、“earnest”(认真)、“disinterested”(无私)被他置换成“德言容工”(四德)。此外,他还以孝伦理来命名诸多译本,譬如《孝女耐儿传》《孝女履霜记》《双孝子喋血酬恩记》《孝友镜》《英孝子火山报仇录》等。并把人间普遍的亲子关系以忠、孝等价值观加以附会,以中国传统孝道统摄主题,将西方小说译得更加符合国人的伦理价值规范,如认为“《英孝子火山报仇录》一烈一节,在吾国烈女传中,犹铮铮然”〔24〕,用烈女附会西方女性,并把小说中寻亲和复仇主题译为孝道之力量,不但和原著的文化内涵相悖,也和原著的故事情节相差甚远。
与林纾用孝亲伦理为小说翻译题名相似,当时很多翻译家也在译文中凸显孝文化的重要。如笛福《鲁滨孙漂流记》最早的汉译本为沈祖芬译《绝岛漂流记》,第一回拟目为“违慈训少年作远游,遇大风孤舟发虚想”,将主人公违抗父命只身远游出海作为重点渲染的内容,译者在处理鲁滨孙海上遇险的情节时,将其视为对主人公未能尽孝父母的惩罚,译者借船主之口演绎道:“缘何我船遭此厄哉,皆因汝不孝所致耳。”〔25〕即因主人公不孝导致海难;而周瘦鹃翻译英国作家玛丽·科雷利的《三百年之爱情》时,对女主人公内心独白进行缩译,原文“虽然我最为希望的是我父亲的安全,然而我最真实的祈祷和愿望却是和我立下誓约的爱人”〔26〕,被删译为“既萦怀于阿父,复悬悬于情人”〔27〕,将原文中爱情凌驾于孝道之上的表述予以弱化;另在翻译华盛顿·欧文《村庄的骄傲》(The Pride of the Village)时以《这一番花残月缺》为名译出,并对原文中男女之爱进行改译,原文with a smile of unutterable tenderness⁃and closed hereyes forever〔28〕一句,被他衍长数倍:“女欲起无力,伸其震颤之柔荑以向情郎,唇樱微动,似欲有语,顾已弗能作声,则俯视个郎,嫣然而笑,此一笑者,有如玫瑰之乍放其瓣,娇媚无伦,笑容犹未敛,而波眸乃寻合,爱之花从此枯矣。”〔29〕将原文主角个性给予修改,以使爱情描写显得高尚纯洁,符合中国读者的接受心境。但这样处理也削弱了原著的复杂性和西方小说中人物心理活动的丰富性。因为很多译者对西方小说心理描写的接受度不高,这样一来,译文中所呈现的是对西方文化的一种他者想象,也代表着国人对西方伦理文化的认知。
晚清这些翻译现象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它一方面与译者对翻译目标的整体把握和理性解读能力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也囿于自身文化传统、时代需求所形成的固有视角。“晚清翻译外国小说,可以见出当时社会环境给翻译者带来的认识限制。一般说来,这时的翻译者不大可能翻译与自己的价值观念距离甚远的小说。例如,当时译法国文学的人首先看重雨果,而不是福楼拜,尽管后者在法国小说界的名气并不亚于雨果。因为雨果的《悲惨世界》更贴近中国当时的价值观念,而《包法利夫人》与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就有一些距离。”〔30〕尤其在翻译书写世事常情为主的小说时,译者很自然地就有关家庭伦理文化的内容进行增删和替换。陈平原指出,晚清翻译家大量改用中国人名、地名,改变小说体例、以章回小说之模式比附原著、删去“无关紧要”的闲文和“不合国情”的情节、大加增补,演义原著没有的情节等处理,以拉近与中国读者的接受距离。〔31〕这样处理的结果是,“人但知翻译之小说,为欧美名家所著,而不知其全书之中,除事实外,尽为中国小说家之文字也”〔32〕。当然,晚清西方小说汉译的伦理文化处理,也有译者的苦衷。在面对初次接触西方小说的国人,要使译文为他们接受而不是拒绝,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将原文译得靠近自身的文化传统,必要时对原作大加改动,尤其将原文的历史、环境、故事、人物等改变成读者熟悉的语境,这样的处理虽然不能真实传达原文信息,却更容易获得本土读者的接受,最大限度实现文学文化交流的目的。
孝亲伦常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支撑,并构成家庭运转的核心基础,这对中国叙事文学的影响十分深远。但中国古典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都以宏大主题的铺陈为主,较少有个人和家庭层面的细腻描写。而书写家庭生活、私人生活甚至刻绘主人公叛逆形象往往是西方小说的重头戏,这恰恰是中国小说所缺失的;而晚清深受中国文学传统影响的译者在面对西方小说文本时,不管从翻译目的还是从接受者角度考虑,都会用中国的孝亲伦理对原文进行改写增删,这样一来,这些译文不管从内容主旨还是形式结构等方面看都和原文大异其趣。这背后有深刻的文化原因,尤其是文化过滤、文化利用、文化趋同等操作十分明显,目的在于维护自身文化传统的合理性、迎合读者的阅读期待和文化认知。如果从现代翻译伦理、翻译规范角度看,晚清西方小说汉译是不严谨的、失真的,但在中西方文化大规模碰撞的晚清,这种翻译现象是难以避免的,是时代背景使然,可将其视为引进西方文学、实现初步文化交流的权宜之计。
三、审美伦理与形式的移植替换
中国有自成一体的审美文化,与之相伴就形成一套自适的文学理论和书写传统。晚清很多译者都有深厚的古典文学造诣,故在翻译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利用自身文化传承和知识储备来翻译西方小说,自觉或不自觉地用中国审美伦理进行转换,译文掺杂着中国特有的文学传统和理论视野,具体而言,以下两端最为明显:
一是在标题和名物翻译上力求与中国传统文化趋向类同或一致。晚清大量汉译西方小说,光看译名很难分辨出来。如林纾将《堂吉诃德》译为《魔侠传》,《奥立佛·退斯特》译为《贼史》,《董贝父子》译为《冰雪因缘》,《老古玩店》译为《孝女耐儿传》,《汤姆叔叔的小屋》译为《黑奴吁天录》,《艾凡赫》译为《撒克逊劫后英雄略》,《九三年》译为《双雄义死录》;伍光建将《呼啸山庄》译为《狭路冤家》,《简·爱》译为《孤女飘零记》,《三个火枪手》译为《侠隐记》,《双城记》译为《二京记》;包天笑将雨果的《布格-雅加尔》译为《侠女奴》,雨果的《死囚末日记》译为《铁窗红泪记》,哈葛德的《罗宾汉》译为《大侠锦帔客传》,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译为《大宝窟王》;马君武将托尔斯泰的《复活》译为《心狱》等,都有着中国古典小说的命名习惯和体例特征。此外,为使译本能为读者接受,小说人名也被替换为中式名称,如苏曼殊将《惨世界》中的主人公替换成卢逸仙、孔美丽、项仁杰、春英、宝姑娘、范财主等;《电术奇谈》将小说人物更替为林小姐、王氏、尊翁、家父、奴、妾、郎君等中国特有称呼,这无疑是译者为迎合国人的文学阅读和审美习性而置换的。当然,译名的中国化只是一个方面,在对小说中描写女性形象的文字进行翻译时,几乎都置换成了中国佳人塑造的通用话语,如林纾《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将瑞贝卡的美貌译为:“夫以吕贝珈之美,在英国中固第一,身段既佳,又衣东方之衣饰,髻上束以鹅黄之帕,愈衬其面容之柔嫩;双瞳剪水,修眉入鬓;准直颐丰,居中适称;齿如编贝,柔发作圆瓣,被之肩际;缟颈酥胸,灿然如玉;衣波斯之锦,花朵如生,合众美为一。”〔33〕周桂笙译《毒蛇圈》,在第一回介绍女主人公的外貌时也是作如此处理:“原来这位小姐生得天姿国色,正是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而且束得一搦的楚宫腰。益发显得面如初日芙蓉,腰似迎风杨柳。”〔34〕冯满泽译述《伶隐记》更是借鉴《诗经》的美人描写话语翻译西方的妙龄女郎:“一股黄发,柔若蚕丝,垂于肩背之上。时仰螓首,领如蝤蛴,微启樱唇,齿如瓠犀,下则长裙曳踵,凤履翘然,举止大方,轻盈绰约,俨然一学堂之及笄少女也。”〔35〕由这些译文可看出译者对《诗经》《洛神赋》《红楼梦》等经典描写美人词汇的熟悉和喜爱,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学对晚清译者的深刻影响。而西方小说女性外貌描写经译者这一改动,已和原文大相径庭,成为典型的中国式佳人形象。通过这样的改译,使译文更加贴近中国的审美和文化传统,拉近了读者的心理距离,也满足了读者的阅读期待,一方面实现译者的翻译初衷,另一方面也使译本得以快速传播。
二是在文体和叙事上与中国文学形式基本相符。中国古典小说以章回体为常见制式,其中尤以公案小说、世情小说为代表,在这一书写模式下,晚清以章回体对西方小说进行翻译十分普遍。林纾、周桂笙、徐念慈、包天笑、伍光建、苏曼殊、曾朴等在译文框架上习惯采用“看官”“列位”等说书模式展开,并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文分解”模式收尾,使读者如置身中国文学场域,宛如阅读中国小说一般。如包天笑、徐卓呆翻译马克·吐温《百万英镑》时云:“看官们啊,你们别艳羡我拥着个千娇百媚的夫人,珈馆剧场到处都有我们的足迹,可知道我们有一段极新奇有趣味的历史吗?诸位请坐,听我们道来。”〔36〕风格和评书如出一辙。当然,章回体的拟回不但体现了译文的中国范式,回目的押韵和文采更体现了译者的文风雅韵。如晚清首部汉译西方小说《昕夕闲谈》的第一节为“山桥村排士遇友,礼拜堂非利成亲”。周桂笙《毒蛇圈》第一章标以“逞娇痴佳人选快婿,赴盛会老父别闺娃”的回目,对照工整,用词夸饰。包天笑《苦儿流浪记》第一回“出生六月遭盗取,幸有养母相偎依”、第二回“行年九岁被出卖,善心老人来承买”等还兼有主观感受的表达。再如苏曼殊节译雨果《惨世界》经陈独秀修饰后,以14回译叙小说情节,首回名为“太尼城行人落魄,苦巴馆店主无情”,其中冉阿让因偷窃面包喂养孩子而获罪这一情节的改译堪称代表:“那金华贱自从那大雪的时候,眼巴巴地坐在家里忍不住饥饿,就偷窃面包犯案。衙门里定了罪后,就把一条铁链子锁住他的手脚,就用一辆罪人的马车,解到道伦地方的监里,便把华贱换上一件蓝布的罪犯衣服,那衣襟上面有个号头……”〔37〕译文将小说中“法庭”置换为汉语特有的“衙门”,罪犯的编号为“号头”,公案小说特征明显。且从第八回后便和原文毫不相干,译者凭空添置情节,编造故事,塑造一侠客形象,并以反对拿破仑称帝独裁终篇。陈独秀借修饰译文来宣传自己的思想,为新文化运动反传统摇旗呐喊。再如伍光建翻译大仲马《法宫秘史》时,也拟30回进行统摄,首回以“话说一千六百六十年”交代时间背景,后面每回都以“再说”开头,其间还不时穿插“且说”之类的承接套语;对《孤女飘零记》(《简·爱》)的翻译也是以章回体冠名,在每一章的前面都增添了两字概括内容,对原作进行节译,并将大量景物描写的段落删掉,读者就像在读《水浒传》《彭公案》等明清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丝毫没有阅读域外小说的文化隔阂,减少了外国文学的陌生感和审美距离,容易产生阅读共鸣。当然,这些处理在当时有其必然性。在晚清外国新元素进入我国文学系统之际,译者还不断在新旧文学之间徘徊,一方面被西方文学所吸引,另一方面又有所抗拒。他们“在不同的文化范畴下运作,受到各种各样不同的掣肘,因而在翻译时会有很多各种各样不同的考虑,根本不可能翻译出跟原文一模一样的译文来”〔38〕,这样,译文对原文信息的传达难以到位,读者看到的仅仅是小说的故事情节。在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影响下,翻译家“在内容上不敢违背中国读者的口味及伦理观,甚至修改原作以和中国旧势力妥协”〔39〕。尤其对中国文学而言,小说的地位一直不高,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和消遣,难登大雅之堂。从文学的接受维度来看,晚清译者也未完全具备西方小说的知识结构,加之读者的期待视野还没有达到完全接受西方小说模式的程度,译者只有迎合读者的口味,将西方小说译为传统的章回体,进行审美置换,才会使译本受到读者认可。故这些小说译本“从形式上实在看不出与中国古典小说有什么不同”〔40〕。并且,当时译界未有规范的翻译理论作支撑,也没有翻译伦理进行规约,“译者以豪杰自命,不受原文束缚,任意添削”〔41〕等做法较为常见,译文和原文之间的相符度极低。如梁启超在译《十五小豪杰》时有“割裂回数,约倍原译,然按之中国说部体制,觉割裂停逗处,似更优于原文”〔42〕之论。曾朴翻译雨果《九三年》,虽然对原文领会较好,但在翻译时删减了大量的背景交代和叙事情节,使译本靠近中国文化和读者的接受期待。苏曼殊译拜伦长诗《唐璜》“哀希腊”首节则以“巍巍希腊都,生长奢浮好。情文何斐宜,茶幅思灵保。征伐和亲策,陵夷不自葆。长夏尚滔滔,颓阳照空岛”〔43〕为韵,宛如《古诗十九首》风范,读者阅读起来毫无生硬感。这样的替换主要是晚清译者的知识谱系、文化传承、受众考量等原因使然,也是当时翻译活动还不够规范的产物。
后世对晚清汉译西方小说中的传统文化渗透现象褒贬不一。如瞿秋白认为,“严复、林琴南、梁启超等等的文章,的确有陈列在历史博物馆的价值”〔44〕,林语堂说严、林二人“一位把赫胥黎十九世纪文字译成柳子厚封建论文小引,一位把西洋的长短篇小说变成七侠五义阅微草堂笔记等的化身”〔45〕等,皆为讥评。但瞿、林等五四文人的持论,是在文言已被白话取代的语境中展开的,有失公允。晚清译者受时代语境所限,不能精准把握译入语背后的文化意涵,尤其是他们认知还处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中,古文还是文学书写正宗,传统道德伦理、家庭伦理、审美伦理的影响还根深蒂固,他们的翻译不可能像五四之后的译著那样客观、精准。也就是说,与“五四”之后成长起来的新文学家相比,晚清翻译家对外国文学的了解还比较浅,辨别能力和翻译经验也不足,外语识读能力更是短板,有时不加分辨就着手翻译,因此饱受诟病。但翻译不是语言层面一对一转换即可实现的,译者必须进行综合评判,尤其要充分考虑到译文的时代背景、社会需求、受众群体、审美习惯等不同维度。“当两种文化开初接触时,翻译,哪怕是难免错讹的翻译,都是促进了解的必要步骤,是跨越语言和文化鸿沟的桥梁。”〔46〕故我们今天去审视晚清汉译西方小说,在指出其缺点的同时,更应看到它对清末民初外国文学普及的历史价值,而非一概加以否定。
晚清汉译西方小说,不但在外在形式上被冠以中国传统的文学书写形式和审美习惯,在内部结构和情节描写等方面也被译者进行中国文学的形式替换,主因在于译者对中国文学的高度认同和文化自信,在他们看来,近代中国之所以被动挨打实是技不如人所致,而并非文化上的落伍,中国数千年的文学自成一体且延时久远,诗词歌赋的博大精深,史传散文的恢宏大气,尤其是语言书写的复杂多变,都不是西方的拼音文字所能比拟的;另外,从接受者的角度看,要使读者陡然接受与中国文学的审美范式完全不一样的外国文学,在晚清实非易事,只有迎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接受模式,才能使译文有传播的机会,实现翻译初衷。这种情况到了五四运动之后,才有所改观。
四、结语
综上所述,晚清西方小说汉译,由于时代所限,译者依凭中国文化传统和诗学传统对原著进行道德伦理、家庭伦理、审美伦理等渗透,译文中植入中国孝文化、变换宗教元素的表达、大量删减景物描写、改变叙述人称、省略心理描写、隐去男女之间的性爱表述等等十分普遍。在使译文靠近中国伦理和审美文化的同时,却与原文差距甚远。当然,这样的伦理文化植入和渗透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一是晚清翻译家对自身的文化保有相当高的自信,华夏文化数千年来自成体系,在文化、文学上有着值得骄傲的资本,“中国文化之高,固始不能称为世界第一,经过了四五千年长久的时间,也自有他的精深博大”〔47〕,西方小说汉译,不过是借西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垒。二是晚清西方小说的翻译家很多属旧派文人,自幼熟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潜意识的迷恋,有些是因科考废除仕途无望才走上翻译道路的,他们外语程度低,对西学的认识浅,更无翻译伦理的制约,随意性较大,“当时的翻译其实包括了改述、重写、缩译、转译和重整文字风格等做法”〔48〕。三是晚清翻译家普遍缺乏对外国文化、文学的系统认知,特别是对中西方两种文化的异质性缺少判断,故在翻译时不经意将译本靠向中国的伦理和传统,“用中国传统的文学标准来观照西方小说”〔49〕,和五四之后的翻译家相比,在翻译规范性和严谨性上相对欠缺。但晚清西方小说汉译是传统文学新变和转型的开始,是我国大规模引进西方文学的前夜和准备,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其文学史、文化史贡献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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