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役忘恩负义
献县一令,待吏役至有恩。殁后,眷属尚在署,吏役无一存问者。强呼数人至,皆狰狞相向,非复曩时,夫人愤恚,恸哭柩前,倦而假寐。恍惚见令语曰:“此辈无良,是其本分。吾望其感德已大误,汝责其负德,不又误乎?”霍然忽醒,遂无复怨尤。
献县有一个县令,对手下官吏、衙役有恩。他死后家属还在衙中,可那些官吏、衙役竟没有一个来吊问的。县令夫人硬叫来几个人,也都横眉竖目,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夫人又恨又气,在棺材前痛哭。哭累了闭眼休息,恍惚中见丈夫对她说:“这些人没有良心是他们的本性。我期望他们感恩已是大错,你责备他们负恩,不又大错了么?”夫人猛然醒悟,于是不再怨恨。
善恶相抵
康熙末,张歌桥(河间县地)有刘横者(横读去声,以其强悍得此称,非其本名也),居河侧。会河水暴满,小舟重载者往往漂没。偶见中流一妇,抱断橹浮沉波浪间,号呼求救。众莫敢援,横独奋然曰:“汝曹非丈夫哉,乌有见死不救者!”自棹舴艋追三四里,几覆没者数,竟拯出之。
越日,生一子,月余,横忽病,即命妻子治后事。时尚能行立,众皆怪之。横太息曰:“吾不起也。吾援溺之夕,恍惚梦至一官府。吏卒导入,官持簿示吾曰:‘汝平生积恶种种,当以今岁某日死,堕豕身,五世受屠割之刑。幸汝一日活二命,作大阴功,于冥律当延二纪。今销除寿籍,用抵业报,仍以原注死日死。缘期限已迫,恐世人昧昧,疑有是善事,反促其生。故召尔证明,使知其故。今生因果并完矣,来生努力可也。’醒而心恶之,未以告人。今届期果病,尚望活乎?”既而竟如其言。
此见神理分明,毫厘不爽。乘除进退,恒合数世而计之。勿以偶然不验,遂谓天道无知也。
康熙末年,张歌桥(在河间县)有个叫刘横的人,(横读去声,因为他强暴凶悍,所以得到这个称呼,并不是他本来的名字。)住在河边一侧。一年,连降暴雨,河水猛涨,载着重物的小船往往会被激流吞没。这天,人们偶然在水流中看到一个妇女,呼喊求救,众人没有敢上前的。惟独刘横激愤地说:“你们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哪有这样见死不救的?”于是他独自划着小船,追赶了三、四里,几次差点儿翻了船,终于把那位妇女救了回来。过了一天,那妇女生下了一个男孩。一个多月后,刘横忽然得了病,他嘱咐妻子办理后事。当时,他尚能行走站立,众人认为他的言行十分奇怪。刘横却叹息道:“我好不了了。就在我救起落水女子的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恍惚之中,来到某官府门外,一个吏卒把我带进去,有位官员手持帐簿指点着对我说:‘你平生做恶多端,该于今年某日死,死后堕为猪身,以后五代都要受到宰*刑法的惩处。幸亏那一天你救了两条命,积了阴德,按阴间法律可延寿两年。现在,用这两年寿数抵销你平日的罪恶,所以,你还应按原订日期死去。因为期限已经临近,我怕世人不明真相,弄不清你做了善事,为什么反而短命。所以召你来讲明此事,让你明白其中的缘故。这辈子因果已经完结,望你来世努力向善!’我醒来后,因为讨厌这梦,所以没告诉别人。现在到了死期,果然发病,我还能希望活吗?”不久,刘横果真死去。由此可见,神鬼理法井然,分毫不差。一个人命运的好坏,总以他几代的情况综合看待,然后给以判定。不要因为一个人的表现与所受的报应偶然不相附,就认为天道无知啊。
鬼之幻术
狐所幻化,不知其自视如何,其互相视又如何。尝于《滦阳消夏录》论之。然狐本善为妖惑者也。至鬼则人之余气,其灵不过如人耳。人不能化无为有,化小为大,化丑为妍。而诸书载遇鬼者,其棺化为宫室,可延人入;其墓化为庭院,可留人居。其凶终之鬼,备诸恶状者,可化为美丽。岂一为鬼而即能欤?抑有教之者欤?此视狐之幻,尤不可解。
忆在凉州路中,御者指一山坳曰:“曩与车数十辆露宿此山,月明之下,遥见山半有人家,土垣周络,屋角一一可数。明日过之,则数冢而已。”是无人之地,亦能自现此象矣。明器之作,圣人其知此情状乎?
狐精变化成人,不知它自己看起来如何,又不知它们互相看起来怎么样,这个问题我曾在《滦阳消夏录》中谈论过,然而狐精本来就是善于成妖作怪来迷惑人的。至于鬼,则不过是人死后残剩的精气形成的,它的灵通不过与人差不多。人不能把没有的东西变成有,不能把小的东西变成大,不能把丑的东西变成美,而各种书上记载遇到鬼的事,都说鬼的棺材可以化为宫殿房屋,可以把人请进去;鬼的坟墓可以化为院子,可以留人居住。难道是人一作了鬼就能做到这些了么?或者是有谁教会它们了么?与狐精能够变化的情况相比,这事更难理解。记得我过去在凉州路上,驾车的人指着一个山坳说:“从前我们曾与几十辆车子一起露宿在这个山坳里,月光之下,远远望见半山腰有人家,土垒的院墙四面围绕,屋檐角也一一可数。第二天经过时,则只是几座坟墓而已。”这样看来,鬼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自然变化出这种现象。古代圣人提倡用竹、木、纸等扎制一些车马、宫殿之类的东西作随葬品,他们是不是已经知道这种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