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是鲁迅以自己童年的生活经历为素材创作的一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描写了作者20年来三次看戏的经历,表现了对江南水乡生活的怀念。
因为这篇小说选入语文课本,所以基本上每个中国人都读过。但是,读过《呐喊》的人都会发现一个事实,收入语文课本的《社戏》并不是鲁迅的原文,而是删掉了开头很长一部分的删节版。
一般对于名家作品,大家都希望保持原汁原味,但是语文教材编委会在对待鲁迅的《社戏》时,却没有按照这个原则。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文学方面考虑,鲁迅在小说开头写的在北京两次看戏的经历,显得非常沉闷,没有太多精彩的描写。与后面描写江南水乡的情节相比,开头这一部分显得非常不协调。鲁迅在小说的开头写道:
我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过两回中国戏,前十年是绝不看,因为没有看戏的意思和机会,那两回全在后十年,然而都没有看出什么来就走了。
接下来鲁迅详细介绍了两次看戏的具体经过,第一次是民国元年刚到北京的时候,在一个朋友的邀请下,鲁迅第一次踏进了戏园。但是因为去得太晚,戏剧已经开场了,再加上又没有抢到座位,所以没有看出什么名堂,很快就离开了。对于这次经历,鲁迅是这样说的:“后来我每一想到,便很以为奇怪,似乎这戏太不好,——否则便是我近来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
鲁迅第二次进戏园,是因为湖北发生了水灾,他捐了两块大洋,得到了一张戏票。要知道,在民国初年,一块大洋抵现在四五十块钱,两块大洋差不多抵现在100块钱。即便对于鲁迅这种薪水非常高的知识分子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所以鲁迅才觉得那是一张“重价购来的宝票”,只有“使用了才舒服”。另外,当时登台演出的还有京剧名角小叫天。所以,尽管有第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经历,鲁迅还是进了戏园子。不幸的是,鲁迅因为事先得到的消息不准确,仍然没有抢到座位,只好站在一个目中无人的胖子身边看。一直看到晚上十二点,小叫天还没有出来,鲁迅实在是熬不下去了,就从站得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挤出去走了。
其次,可能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大家都知道,京剧是我国的国粹。中国的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普通话兴起之前的南京官话,以中州韵为发音标准的韵白,汉语中的尖团音,都在京剧里面得到了完整的保存。但是,鲁迅那种对待京剧的态度,显然会给学生们造成非常严重的误导。这对保护传统文化非常不利。
了解鲁迅的人都知道,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很深的偏见,不光是对京剧,对中医,对汉字,对古文,都是抱着一种“灭之而后快”的态度。所以,语文教材的编委在选择鲁迅的文章时,都是尽量避免上述的文章进入教材。从这一点来说,把鲁迅的《社戏》前面那一大段删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这样会产生一个问题:把这些内容删掉,对整篇小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这个我觉得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对文学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把鲁迅的《社戏》当作一篇课文来学习,那不仅不会造成坏的影响,反而可以更加轻松地欣赏后面的精彩段落,减轻很多学习负担。
可是,如果你是一个对文学充满浓厚兴趣的人,或者对鲁迅感兴趣的人,那么删除这些内容就会对你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最直接的一点,你不知道鲁迅为什么要写这篇小说。因为在被删除的内容中有这样一段:
前几天,我忽在无意之中看到一本日本文的书,可惜忘记了书名和著者,总之是关于中国戏的。其中有一篇,大意仿佛说,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昏脑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他的风致。我当时觉着这正是说了在我意中而未曾想到的话,因为我确记得在野外看过很好的戏。
鲁迅正是因在无意之中看到了一本日文书,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野外看到的一场好戏,这才有了这篇小说。
这段文字对喜欢文学的人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人的灵感不会自动跳出来,只有经常阅读别人的作品才能激发出来。
总体而言,我觉得删除《社戏》前面那一部分利大于弊,毕竟真正喜欢文学的人是少数的,大部分都是学习语文课文的学生。语文教材的编委这样做,还是顾及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不管是专家学者,还是从事语文教学的老师,从来没有人在这一件事上提出过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