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高兴见到大家,咱们这期内容就来讲解一下,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哪些情况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办理退休都是一件大事,毕竟这关系着咱们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所以自然是没有人大意的,那么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咱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有哪些情况是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对于这两个问题,接下来咱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吧。
1、办理退休的材料
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只有咱们的材料齐全了才可以退休,如果缺少材料的情况下,重者可影响咱们办理退休,轻者可减少咱们的养老金待遇,所以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咱们一定要了解一下:办理退休的材料都需要哪些?
首先是基本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个人免冠照片、以及人事档案等等,其次是特殊材料,比如独生子女光荣证,社保缴费证明等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材料就是人事档案了,因为咱们的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在岗身份、以及特殊工种的认定等等,都是需要通过人事档案完成的,如果没有人事档案,那以上的情况就无法认定了。
2、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
对于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的情况,比如缺少招工表、转正表、工资单、离职协议书等等,就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除此之外,对于部分临时工的工作工龄、服刑期间及之前的工作工龄、休假超过半年且按月领取救济金的时间等等,都是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而对于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者员工旷离的,之前的工作工龄也是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总结来说,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咱们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而该准备的材料也要在退休之前提前准备好,然后再通过预审的方式,就可以顺利的办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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