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是由当地的央行负责发行,比如人民币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发行,任何其他单位都不能胡乱发行货币,这样可以保证货币的稳定以及权威性。
不过港币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货币,港币并不是由央行统一发行,而是由几家商业银行代为发行。
如果大家仔细观察会发现港币有很多个版本,其中10元塑料版本是由香港特区政府直接发行,是法定货币,上面标注“法定货币”这几个字样。
但是20元以上的面额基本上都是由三大商业银行,即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负责发行的,上面会标注这些银行名称,有这些银行负责人的签字,同时上面会有几个字特别标注“汇票即付”。
从这几个字可以明显的看出,目前香港的纸币并不是法定货币,其实充其量就是一种具有信用的汇票,持有这些港币可以拿去兑换香港政府发行的10面额货币,或者拿去发行银行兑换相应的资产,比如美元。
那为什么香港的货币不由特区政府发行,而是由这些商业银行发行呢?万一这些商业银行随便发行货币,那岂不是给金融市场带来动荡甚至通货膨胀问题?
对于大家的这些担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香港货币发行的发展历史。
港币最早发行时间是在1851年,当年香港的东方汇理银行获得特许,以库存纸币总值1/3的白银作为纸币发行的准备,然后获得发行纸币的权力。
后来又有多家银行获得这种发行纸币的权利,包括渣打银行、有利银行、印度伦敦中国汇率和香港上海汇理(后来的香港上海汇丰)都获得了纸币发行的权利。
只不过当时想要发行纸币,这些银行必须将同等份额的白银存入当局管理部门,以换取等额的纸币发行量。
以白银作为抵押发行的纸币,消费者拿到这些纸币之后,随时可以到这些银行兑换白银。
只不过到了1935年,香港出台了《港币条例暨货币条例》,这个条例禁止白银流通,这时候香港政府就规定只有上海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有利银行发行的纸币作为法定纸币,而这三家银行需要将白银作为准备金交付给港府以换取等值的负债证明书,然后按照负债证明书的额度发行纸币。
只不过从1935年到1972年,当时英国政府规定香港发行的货币必须与宗主国的货币作为抵押物,所以在这一阶段,三大银行都是以英镑作为抵押物置换等额的负债证明书。
直到1972年,港币被允许自由浮动,在这一时期,发行纸币的银行主要以记账方式将等值港币记入外汇基金再发钞银行的账户,然后由外汇基金用这笔港币在外汇市场购买外汇作为发行港币的准备。
直到1983年,这种自由浮动外汇机制停止,之后港币开始跟美元挂钩,香港货币发行开始实行联系汇率制度,这种联系汇率制度一直延续到今天。
直到今天,香港发行的纸币都是必须以美元作为抵押物,置换负债证明书才能发行纸币的。
在港币发行的过程当中,三大具有发行权的银行,即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以1:7.8的汇率将美元提交到香港金管局,用于购买金管局发行的无利息负债证明书。
拿到负债证明书之后,这三大商业银行就可以按照负债证明书的额度发行相应的港币。
在这种联系汇率制度下,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实行的是100%保证金,比如渣打银行想要发行200亿的港元,那就必须将25.64亿美元提交到香港经管局金管局,再开出200亿港元的负债证明书,之后他们就可以发行200亿港元的纸币了。
不过看到这地方,很多人可能担心这些商业银行拿到负债证明书之后,会不会变相加大货币发行,然后从中牟利?比如拿到200亿港元的负债证明书之后,某家商业银行却发行了250亿港币?
其实这种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三大商业银行也没有这种动力。
一方面是香港对货币发行的监管仍然是非常严的,各大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负债证明书的额度来发行纸币。
另一方面,三大商业银行发行纸币之后,并不会一直持有手中,他随时有可能向金管局兑换回美元。
虽然香港金管局跟三大商业银行的美元汇率是固定的,但实际上目前港币跟美元的汇率是实行市场汇率,所以这两者中间就会存在一定的利差。
比如某家商业银行以1:7.8的汇率将10亿美元存入金管局置换78亿港币的发行量,后来市场上的港元对美元的汇率下跌到1:8,这时候这些商业银行就可以以1美元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到8港币,然后再以7.8港币的价格从金管局赎回1美元,从中就有0.2港币的差价。
相反,当港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到1:7.5的时候,这三大商业银行就可以以7.5港币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1美元,再以1美元的价格从金管局购买7.8港币的发行权,从中有0.3港币的差价。
通过这种调节,其实可以维护港币汇率的稳定,增强港币的抗风险能力。
所以虽然目前香港当局并没有发行法定货币,而是由三大商业银行代为发行,但港币整体却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