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三、到底哪些情况会产生加处罚款?
01
交警现场开出罚单
当事人违法被交警当场出具罚单须在15日之内缴清罚款,一旦超过15天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本金,也就是说最多只能罚1倍的加处罚款。
(图为民警现场用Pos机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02
违法处理大厅开具罚单
同现场开单处罚方式相同,当事人必须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每逾期一日将产生3%的加处罚款。
03
电子眼抓拍
被电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是不会产生加处罚款的,若车主接受罚单,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就需要缴纳加处罚款。
04
违法停车贴条
交警现场贴在玻璃上的不叫罚单,是违停告知单,若不处理是不会产生加处罚款的,但经过处理生成了处罚决定书还是须需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15天的话,需加处罚款。
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计算加处罚款,但最终加处罚款不超罚金总额。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加处罚款总额≤200元。
四、交通违法未处理会有何影响?
1、罚单超15天未缴款产生加处罚款;
2、罚单未缴款的,驾驶证换证、补证、转证都不能办理;
3、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4、车主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五、如何避免产生加处罚款?
1、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违法罚款是毋庸置疑的;
2、车主在车辆注册登记时使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正确,如有变更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过来,以避免违法罚单未能及时收到和处理。
最后蜀黍想说:
如果您看完觉得这些太麻烦了
可以选择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跟交通违法大声say
byebye~~~
(来源:武汉交警)
呼和浩特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