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使用山东税务APP扫码刷脸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应如何操作呢?
首先您先在手机上下载安装山东税务APP(下载方法见《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启用通告》中附件2“山东税务APP下载操作指引”),安装后,参考以下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登录页面,选择“企业业务”,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人员信息、登录密码,拖动滑块,点击“登录”按钮。
第三步:进入二次验证界面,使用“山东税务APP”,扫码进行人脸验证。
人像信息识别通过后,自动登录系统。
2、使用山东税务APP扫码刷脸时,提示“人脸核验失败”怎么办?
如使用山东税务APP扫码刷脸验证提示“人脸核验失败”的,是因实名系统中您的照片时间太久或者模糊不清,比对不通过所致。您可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人像信息采集”采集提交最新的人像信息;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到办税服务厅重新采集人像信息。
3、登录电子税务局时选择“短信验证”方式,为什么手机接收不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处理呢?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启用了新版登录方式,在双因子验证时,如您选择“短信验证”方式,且登记的手机号近期有携号转网情况,会出现收不到短信验证码现象,您可拨打“96612366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或“携号转网短信验证码接收问题支持电话15615310931”(请注意:此手机号码仅解决携号转网收不到短信验证码问题,电子税务局其他操作问题请拨打96612366)。
如近期无携号转网情况的,请检查您的手机是否设置了屏蔽接收短信情况。
4、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手机号码为空怎么办?
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手机号码为空时,可通过山东税务APP扫码刷脸验证登录,进入账户中心重新添加手机号码,或在登录界面通过“找回手机号码”功能添加手机号码。
5、新办纳税人或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变更后,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建立人企关联关系,以能使用“企业业务”身份登录?
新办纳税人完成登记信息确认或遇到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变更时,系统做以下相应处理:
一是对于新办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完成登记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添加人企关联关系,完成自然人注册后,可直接选择“企业业务”身份登录。
二是电子税务局检索到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中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会自动变更人企关联关系。
三是财务负责人变更后,变更前的财务负责人会自动解除人企关联关系,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入口,以个人身份登录后,在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确认关联关系。
四是新办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有两种方式建立人企关联关系:
方式一: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模块添加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再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模块确认授权。
方式二:办税人员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申请成为该企业的办税人员,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企业业务-账户中心”确认关联关系后,申请人即绑定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五是办税人员变更的,电子税务局不会做任何变更,需要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模块,删除变更前办税人员。然后通过“添加办税人员”新增变更后办税人员关联关系,变更后办税人员再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模块确认授权。
6、我单位在山东有项目,办理了报验登记,如何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企业业务”下有“特定主体登录”方式,支持跨区域报验户的纳税人、组织临时登记(社保非税虚拟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及委托代开发票、委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委托代征纳税人)登录。
点击“企业业务”下“特定主体登录”按钮,页面中“企业业务”名称切换为“特定主体”,选择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
组织临时登记(社保非税虚拟户)在登录过程中提示“未查询到您与该企业的关联关系信息,请确认录入的信息是否正确或是已被停用”时,请联系当地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维护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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