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鼎,字和之,尚书右丞持国之子也。大定二十八年擢进士第(考中进士),入官以能称,累迁(多次升迁)大理丞。承安二年,持国卒,去官(指辞掉官职,离职)。四年,尚书省起复( 1.古时官员服父母丧守期未满即应召赴任官职。明清时专指服父母丧期满后重新复出做官 2.旧指官员被革职后复出)为著作郎。
胥鼎字和之,是尚书右丞胥持国的儿子。大定二十八年考中进士,做官以贤能著称,多次升迁至大理寺丞。承安二年,胥持国去世,他离职守丧。四年,尚书省起用他任著作郎。上曰:“鼎故家子(旧臣家的儿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为人甚干济(办事干练而有成效,指很有才干)。”上曰:“著作职闲,缘(因为)今无他阙(空缺的官位),姑(姑且,暂时)授之。”未几(不久),迁(升迁)右司郎中,转工部侍郎。泰和六年,鼎言(上奏提出)急递铺(古代的邮驿系统)转送文檄(公文)之制(制度),上从之,时以为(认为)便(方便)。
皇上说:“胥鼎是旧臣家的儿子,他的才能怎么样?”宰相上奏说:“胥鼎办事非常干练且有成效。”皇上说:“著作郎是一个闲职,因为现在没有其他空缺官位,姑且授予这个职位。”过了不久,升为右司郎中,转任工部侍郎。泰和六年,胥鼎上奏论说急递铺传送文檄的制度,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当时人们认为很便利。至宁初,中都受兵,由户部尚书拜参知政事。贞祐二年正月,鼎以(认为)在京贫民阙(同“缺”)食者众,宜立法振(通“赈”,救济)救,乃奏曰:“京师官民有能赡给(周济救助)贫人者,宜计(计算)所赡(所周济的人数)迁官升职,以劝奖(劝勉奖励)之。”遂定权宜鬻恩例格,如进官升职、丁忧人许应举求仕之类,入粟草各有数,全活甚众。
贞祐二年正月,胥鼎认为在京城的缺乏粮食的贫民很多,应当制定法令救济,于是上奏说:“京城有能够周济救助贫民的官吏和百姓,应当计算他们所周济的人数给他们升官加职来奖励他们。”于是定下暂时出售恩例的法则,如晋升官职、居家守丧的人允许应举求官之类,进献粮食草料各有定数,保全救活了很多人。四年正月,大兵略(侵占)霍、吉、隰三州,鼎遣兵屡却(击退)之,且上言:“窃谓(认为)凡被俘未归者,更宜多方招诱,已归者所居从便(就便),优加存恤(慰抚;救济),无致(致使)失所(居住之处)。”制可(天子诏可,就是皇帝同意了)。
四年正月,敌人大军侵占霍、吉、隰三州,胥鼎派遣士兵多次击退他们,并且上奏皇上说:“我私下认为凡是被俘虏而没有回来的人,更应当用多种方法招引,已经回来的让他们听便居住,特别加以慰问抚恤,不要让他们失去安身之处。”皇上同意了他的建议。二月,拜枢密副使,权(代理)尚书左丞。时鼎方抗表(向皇帝上奏章)求退(请求退职),上不许(答应,同意),因进拜(按一定的礼节给人加官升爵)焉,且遣近侍谕(晓谕,告知)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先前)卿执政时,因有人言,遂以河东事相委(托付),果能勉力以保无虞(忧患)。方国家多难,非卿孰可倚者(非···者,特殊句式,除了···还···)?卿退易耳,能勿虑社稷(社稷,土神和谷神的总称。分言之社为土神,稷为谷神。土谷之神“社稷”也常常便被用来代指国家或朝廷)之计乎?今特授卿是任。”
二月,胥鼎被任命为枢密副使,代理尚书左丞。当时胥鼎正上奏章请求退职,皇上不允许,于是晋升了他的官职,并且派遭近待晓谕他说:“你们父子都是我所了解的人,原先你掌管政事的时候,因为有人推荐于是把河东的事情委托给你,果然能尽力确保没有忧患。正当国家多难的时候,除了你还可以依靠谁啊?你退职容易,能够不考感国家大计吗?现在特别授予你这个职位。”宣宗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起复(重新被起用),拜平章政事,进封英国公,行尚书省于卫州。鼎以(因为)衰病辞,上谕曰:卿向(先前)在河东,朝廷倚重,今河朔州郡多归附,须卿图画(谋划),卿先朝大臣,必济(成就)吾事,大河(黄河)以北,卿皆节制。鼎乃力疾(勉强支撑病体)赴镇,来归者益众。鼎病不能自持(自己坚持),复由前请,优诏(下达褒美嘉奖的诏书)不许。三年,复上章请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且举(举荐)朝贤练(谙熟)军政者自代。是年七月,薨。
宣宗驾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胥鼎重新被起用,被任命为平章政事,被封为英国公,在卫州设行尚书省。胥鼎因为体衰多病推辞,皇上告诉他说:“你原先在河东的时候,朝廷倚重你。现在河朔一带的州郡大多归顺依附,需要你谋划。你是先朝大臣,一定能帮助我成事,黄河以北,都归你指挥管辖。”胥鼎于是勉强支撑病体前往军镇,前来归附的人更多了。胥鼎患病不能坚持,又重新提出以前的请求,皇上下达褒奖的诏书,不允许他退职。(正大)三年,胥鼎又上奏章请求退职,并且举荐朝廷熟谙军政大事的贤臣代替自己。这年七月,胥鼎去世。鼎通达(熟习)吏事,有度量,为政镇静,所在无贤不肖皆得其欢心。南渡以来,书生镇方面者,惟鼎一人而已。
胥鼎通晓政务,有度量,处理政事镇定从容,周围的人无论贤能与否,胥鼎都能得到他们的欢心。南渡以来,书生镇守一方的,只有胥鼎一个人罢了。(节选自《金史·胥鼎传》,有删改)
附传主简介胥鼎 [1] (?——1224) 字和之,山西繁峙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末,擢进士第,入官以治能称,迁大理丞,至宁间,由户部尚书拜参知政事。宣宗即位,元兵围中都,授知大兴府事兼中都路兵马都总管。时京都百姓缺食者甚多,乃上奏请求立法振救,宣宗从之,救活颇多。宣宗南迁,授知平阳府事兼河东南路兵马都总管。以能够用策略退兵,进官一阶。贞祐四年(1216),守平阳有功,拜枢密副使、权尚书左丞、行省于平阳。任上多有进言,予时政多补。镇守河东一方,朝廷倚重。兴定初,进平章政事,封莘国公。四年(1220),致仕。哀宗即位,复拜平章政事,封英国公。正大三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