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在瑞典的首都斯德哥尔摩。
1973年8月23日,斯德哥尔摩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罪犯挟持了多名职员作为人质,扣押在保险库内。
可等到六天后警方精心布局、将保险库按计划打开后,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人质们把犯罪人保护了起来,而且拒绝提供不利于犯罪人的证词。
更夸张的是,其中一名人质爱上了其中一名罪犯,声称要嫁给他。
简单的说,被害人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现象,就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就是人质情结。
这种情结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容易让被害人对犯罪人产生好感和依赖心,于是反过来协助犯罪人。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心理情结?
简单的来说就是,人在想要活命的时候,就是最好骗的时候。
在暴力行为所带来的特定情景中,很多人会难以摆脱生死一线间的强大心理暗示。
说白了,人类是一种动物,正常人屈服在正常的社会规则和秩序下,最本质目的在于屈服才可以生存,而犯罪人基于肢体暴力下塑造的强权形象,又或许是最为原始的重塑规则的方式,受害人如果长时间存在于这种情景下,就会产生本能性的强权膜拜、服从。
拿洛阳性奴案来看:
在地下室里突如其来的暴力威胁、四周无路可逃的现状让受害人无比绝望,她开始恐惧、害怕李浩会不会殴打她、会不会*了她。
她想跑,但是有数不清的铁门,呼救也没人能听见。
她亲眼看到同伴因为不听话被*死了,而听话的同伴被奖励了(重塑规则),那个被*死的同伴被埋到了地下——就在她睡的地方旁边。
她恐惧,她担心有一天她也会那样。
囚禁还在持续,她开始想李浩虽然强奸了她,但是最近没打她,好像只要自己听话,李浩人还算挺好,甚至偶尔从外面带一些好吃的东西下来善伙食。
慢慢的,受害人开始觉得他也没那么吓人,大家都只是为了生活而已,如果自己可以成为他的合作者,那么一切都会好。
最后,有两个个重点的归纳小结: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生的基本条件
受害人真正感受到犯罪人具备着掌控其生死的能力。受害人在整个被囚禁过程中与外界信息交流完全停止。受害人随时感受到来自犯罪者的各种小恩小惠。
●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出现人质情结?
不是,FBI的人质数据库曾经分析过这个问题,结论是只有大约27%的人质会出现此情结。
一般来说,具有以下特点的人容易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女性(更容易受暗示)
依赖感很强的人(易顺从)
外向的人(心理波动易外化,容易受到外界信息暗示)
缺乏主见的人(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