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见习记者 李硕
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六个月,济南市司法局近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济南市司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显示,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收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自2021年7月22日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首次受到处分。2019年9月9日,济南市律师协会就曾因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给予律所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处分理由为“山东昶灏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对印章管理、财务收费、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不到位,致使没有律师执业资格人员以律师身份违法代理案件15起,对于律师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并给律师事务所及当事人带来重大风险,属于《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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