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自隋朝开始,科举制就成为了我国古代选拔人才一项重要的制度。科举制发源于隋朝,在唐、宋、明朝持续发展、完善,并在明朝达到鼎盛时期。
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期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促进了社会人才的流动,有利于打破相对的阶级固化,让有才能的寒门子弟也能进入官场施展自己的才华。在科举制度初期,它展现了勃勃的生命力和进步性,尽管后期它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士人的思想和创造性,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但仍不可否认科举制在我国历史上的作用和地位。
一般来说,科举制度有几个程序,从地方上的乡试到中央的省试与殿试,规模不同,考试难度也不同。其中,科举制度中,考中乡试的第一名被称为“解元”,考中省试的第一名被称为“省元”,考中殿试的第一名被称为“状元”。殿试及第的前三甲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照理说来,状元应当是最吃香的,但为何有时人们中了探花比中了状元还要高兴呢?这主要有下面几个原因。
状元、榜眼、探花作为殿试的前三甲,被称为“三甲”。由于三甲的名次实际上是由皇帝评定的,因此三甲的才能实际上不相上下,排名更多地体现的其实是皇帝的喜好,主观因素影响更大一些。因此,尽管状元的名次更高一些,但实际上三甲的才*差异并不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