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病重的梅艳芳问医生:“我还可不可以唱歌?可不可以演戏?”
医生说不行,梅艳芳叹了一口气:“至少要给我做一样,如果都做不了,那我就走了。”
凌晨时分,她看了一眼病床边的亲朋好友,含笑而去,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别哭,别叫我名字。”
摘自微信公众号@香港人物志
个人资料梅艳芳,祖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1963年10月10日出生于香港,家中两兄一姐,她排行最小。梅艳芳的爸爸是船员,有了梅艳芳后去跑船,自此再也没回来过。全凭母亲独力供养四名子女,一家老小靠着母亲经营破旧的“锦霞”歌舞团维持生计,家境十分穷困。
在当时那个年代,梅艳芳母亲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她认为女儿是赔钱货,靠卖艺挣钱养家是应该的,反而是自己的两个儿子要被好好对待。小小年纪的梅艳芳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四岁半便与姐姐在香港荔园游乐场登台表演,自此便与舞台结下不解之缘。
职业生涯1982年,19岁的梅艳芳获得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机会,在香港无线电视台举办的第一届歌唱新秀大赛上,她以一曲《风的季节》获得冠军,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火遍大江南北。在1985年至1989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连续五届夺得“最受欢迎女歌星”并于1989年度《叱咤乐坛流行榜颁奖典礼》夺得“叱咤乐坛女歌手金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