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锋的锋字里有金,五行中的金也对应白色(白驼山)、西方。
欧阳锋来自西方,而中国最早一个靠推行法家思想强盛、统一的帝国,是某些人口中的“大秦”。
“东出”的欧阳锋为了抢《九阴真经》不讲道德、不顾底线、无所不用其极,是“五绝”当中唯一一个肯与大反派完颜洪烈合作的。
现实中的法家也是很没节操的一个思想流派。法家从来不讲什么道德观和人文关怀,为了帮统治者达到“治民”的效果,把理论发展得非常没有底线,更从不考虑其所服务的君王有没有统治的正义性。
《商君书》中公然声称:“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简单地说,法家的思想核心,就是要求君主把民众当成奴隶来对待。“一君而万民”的理想,不过是一种普遍奴隶制。

而在小说中,金庸给欧阳锋安排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结局,他阴差阳错得到了“改版”的《九阴真经》,“倒练神功”,结果反而神功大成,在华山论剑中成了“天下第一”。
但代价是他疯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让这个天下第一争得毫无意义。
现实中的法家,其最终落入的窘境是一样的。
“治民术”和国家强盛的最终目的,本来是为了让民众安居乐业。但法家思想为了强求“治民”“强国”,反而得出了“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主张,认为只有把民众都逼得苦哈哈的,国家才能强盛。
一切治国思想的出发点,应当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生活幸福,如果不是为了追求人民的幸福,那么一个国家即便强盛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一点上,法家是真的忘了初心,在“倒练神功”。
所以历代法家思想家、酷吏,最终的下场往往都比欧阳锋这个老毒物还惨,不是作法自毙、就是被“大有为之君”用过之后弃如敝履——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但法家思想的那种冷酷无情、急功近利,对于中国文化精神的毒害,却是长久留存的,比“老毒物”欧阳锋的遗毒,何止狠上千万倍。
而正如欧阳锋是“天下第一”一样,法家也确实成了历代王朝统御民众的真正心法,所谓“百代都行秦政法”,法家确实是中国传统各派思想中某种意义上的“天下第一”。
这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3
相比之下,北丐洪七公的隐喻比较难解,他代表的其实是儒家。

洪这个姓里有三点水,七这个字的繁体柒,也有三点水,水在五行学说对应黑色、北方,也暗喻了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
我初看《神雕》时,一度误认为洪老帮主是道家的隐逸支派的代表。因为他生性豁达,放荡不拘。
但后来看到洪七公这段独白:
“我老叫化一生*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
只要是大奸大恶,人*了就*了。这么勇于任事,当然是典型的儒家思维。
套用这个思路回看,你会发现金庸在书中的暗示简直不要太明显,洪七公除了武功高超、行侠仗义,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吃,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道。

这显然是在向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癖好致敬。
小说中,黄蓉说动洪七公收郭靖当徒弟的“诱饵”是给他做好吃的。
而在现实中,孔子的收徒学费就是“束脩”——肉干。
说白了,这是俩吃货高人,收徒弟的条件,就是必须给俺好吃的。
至少在写《射雕》时,金庸对儒家的评价很高,在小说中一开篇他就借丘处机之口把武林高手点评了个遍:
“黄药师行为乖僻,虽然出自愤世嫉俗,心中实有难言之痛,但自行其是,从来不为旁人着想,我所不取。欧阳锋作恶多端,那是不必说了。段皇爷慈和宽厚,若是君临一方,原可造福百姓,可是他为了一己小小恩怨,就此遁世隐居,亦算不得大仁大勇之辈。只有洪七公洪帮主行侠仗义,扶危济困,我对他才佩服得五体投地。”
行侠仗义、扶危济困,洪七公显然就是一个儒侠。
在小说中,洪七公所执掌的丐帮是天下第一大帮派,在现实中,儒家也确实是在后世最为发扬光大的。
丐帮分为了趋炎附势的“净衣派”和特立独行的“污衣派”两派。
这是在隐喻儒家后来分化出的“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两支。
明代以后,程朱理学被官府收编,成为“净衣”的庙堂之学。而更加自由、活泼的阳明心学,则更像是“污衣”,为中华文明保留了最后一点点灵性。
而从描述中可以看出,金庸其实是更倾向于更自由的心学而鄙视教条的理学的——净衣派的那些长老,都带有强烈的明清道学家伪君子的气质。
小说的主人公郭靖是洪七公的徒弟,洪七公传给他的绝招“降龙十八掌”也是非常刚猛、中正的招数。而金庸对郭靖的人物定位,也是“儒侠”——脱胎自儒家思想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就是他理想世界的“降龙十八掌”。
4
南帝一灯大师是佛家的代表。这个比喻太过明显,不用废话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