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一些夫妻,经济相对独立,在管理财产的时候可能采取各自管理、互不干涉的方式,但是两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此时一方婚后单方面出资所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来看,对于房产的归属主要是看资金的来源以及房产的登记情况。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个人出资购房的归属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一、 婚后所购房产的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且房子也登记在出资人名下,那么婚后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房款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任何混同,最好是存在单独的账户之中,没有其他款项的转入。
二、 使用婚后个人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房子登记在哪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使用婚后收入还贷的,此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归属于登记方,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及相应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内的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以约定的个人财产部分购买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实际上房产归属问题更为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