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下属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是算工龄的。
在过去的七、八十年代,90%以上的国有企业,都有自己下属的集体企业。
这些集体企业,多数是安置的本单位国企正式职工的子女,特别是铁路部门。
原吉林铁路分局下属的国有铁路单位,都成立过集体企业。
这些集体企业最初是叫小集体企业,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步演变成了大集体企业。
从那时起,这些大集体企业都开始有了自己的法人资格,有了自己独立的领导机构,独立的厂房,独立的办公场所,并取得了建立档案和管理档案的资格,完全成为了一个合理合法独立企业。
同时,上述的这些国企下属集体企业的职工,从95年开始,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和职工共同参加了社会保险。
所以,这样的国企下属集体企业职工的工作年限,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职工工龄的规定的,是必须算工龄的。
这些集体企业职工之前在本集体企业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只有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可以算工龄。
即:必须是在本集体企业做的临时工,后又在本集体企业转为了集体企业正式工,只有满足这一条件的临时工工作年限,才可以算做连续工龄或视同缴费年限工龄。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必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