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002
前几天,我们刊发了上岸后的3个30天,很重要。
后台读者留言,说看了这个事,以后转业的时候要注意。
上岸后的3个30天,很重要
今天,我们再说一个事:
士兵安置:30日与一个月的区别。
之前有网友留言,
说他是一个退役士兵,也面临着安置接收,但是他在查阅《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发现有的内容的标准是30日,有的内容说的是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就是30日左右,可以说30日就基本视同于一个月。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统一说30日或者一个月,而是要分别说呢?
难道有什么不同意义吗?
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肯定不是无意为之,也不会是写错了,而是有其深意和规定的。
先看内容。
30日的表述:
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附件1)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集中移交的还应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一个月的表述:
退役士兵应当持《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办理上岗手续。接收单位应当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出《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可以看出,30日和一个月的使用场景是有区别的。
比如更为重要的,和退役士兵利益息息相关的,就是30日,是准确的数字。而安排工作时间,因为是企业的事情,所以就比较宽泛,也相对笼统。
那么,为什么要出现两种表述呢?
这里的30日,更应该是30个工作日,而不是30个自然日。
按照一周5个工作日的规定,30个工作日恐怕就要6周了,相当于一个半月。
这其实无意中延长了大家的时限,给大家更多的时间来落实。
而一个月的时间,很宽泛,可能是29、30、31日中的任何一个。
这个表述,其实方便开具介绍信,比如3月1日到4月1日,不管具体时间几天反正够一个月就行了。
而这样的表述因为主要针对安置接收企业,所以只是给企业设置了一个范围,一个既精确也模糊的范围,方便企业做好准备减少思想压力。
30日,更多的是一种提醒和督促,提醒大家按时报到按时到位,督促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也给大家预留了一个“小口子”,保障大家的权益。
而一个月更多的是一种引导和督导,引导企业按时完成,督促大家不要超时。
所以一个规定出现两种表述方式,目的性和针对性很强。
针对的是退役士兵安置接收工作的实际,针对的是曾经出现的一些问题。
用固定严格的数字,予以明确,目的还是为了让大家按时报到接收,取消待遇不是目的。
这也是安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
以往工作中,时间随意的事情也时有出现,但是现在不行了。
这其实也是公平公正的体现。
最后也是一种关爱。
之前听说过不按时报到,或者忘了时间失去资格的问题。
而无论是30日还是一个月,都是为了把这份保障落实好,不要出现意外。
这里面虽然冷冰冰,但是却是爱心十足,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