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
被执行的三个法人,两个自然人,分别为陕西江林龙腾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陕西江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法人均为王占林。两个自然人也为王占林夫妇。
而债主,名曰北京旭辉昭阳投资有限公司。
相关判决显示,2013年5月,江林龙腾置业以委托贷款形式从北京旭辉昭阳处借款近4.33亿,江林地产、江林集团做无限连带担保。
因偿还不利发生纠纷后,对执行查封,王占林曾提异议称:“因江林龙腾占95%的*为北京宝瑞汇盈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旭辉昭阳公司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下属,故存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95%财产同属一人情况。”
该异议换句话说,就是指债主申请执行查封行为,存在“自己执行自己财产”的情形。
深入挖掘真相后会发现,此番言论的确是其不多见的一段实话,相关恩怨轮回则让事件平添几分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