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妈是友谊钢厂的退休工人,退休后就痴迷上了跳广场舞,凭借着在钢厂练就的好身板和日复一日的不懈锻炼,现在虽然年近古稀,但仍有一身高超“舞”艺,在当地广场舞圈圈粉无数。
但是,因为家里的突发变故,赵大妈已经很久没有在广场上尽情起舞了........。
赵大妈年轻时是厂里的先进分子,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儿子,但不幸的是独子在一次意外中不幸去世,此后赵大妈就与老伴余大爷相依为命。
好在余大爷年轻时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干这些年下来也算小有积蓄,不仅住上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洋房,还能凭着年轻时的积蓄过着滋润的生活。
两年前,不幸再次降临这个家庭,余大爷因为长期抽烟、喝酒、(没有烫头),导致得了重病,赵大妈和余大爷感情深厚,虽花尽家中多年积蓄为余大爷看病,但也未能阻止余大爷撒手人寰,可怜的赵大妈在仅剩的200多平米的大房子里显得格外孤独。
余大爷离开后,赵大妈每个月只能依靠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度日,她开始认真盘算自己剩下的生活,再也没心思去跳广场舞。
(由于我国多年的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庞大,生活中的意外情况防不胜防,据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将达到一千万,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是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也许两位老人都健在的时候我们可以寄希望于他们相互照顾,但是,总有一方会先离去,据《2019年世界卫生统计》,全球女性寿命普遍超过男性,前者为74.2岁,后者为69.8岁,两者相差4.4岁,就全社会总体来看,女性失去老伴后的4.4年如何渡过?我们只能寄希望于国家通过制度化设计来解决。)
抵押房产“以房养老”?正在赵大妈困顿的时候,她做保健品生意的“干儿子”小赵找上了门,向他介绍了一个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发起的“以房养老”项目,说是特别适合她,大致是:赵大妈把家里的房子抵押给“骗房骗息公司”,抵押后得到的钱由“骗钱公司”代为理财,赵大妈就可以按照6%的年息每个月从“骗钱公司”领到养老金,一切看上去都很美。
正当赵大妈想要加入“干儿子”介绍的项目时,意外再次发生了,小赵被公安局抓了......。
后来赵大妈才听说,原来这个“以房养老”项目就是“骗钱公司”和“骗房骗息公司”联手制造的骗局,房子抵押给“骗房骗息公司”后,“骗钱公司”得到的钱一部分用于支付老人养老金,还有一部分要支付给“骗房骗息公司”24%的贷款利息,这样的买卖注定不能长久,当“骗钱公司”不能支付“骗房骗息公司”的高额贷款利息时,“骗房骗息公司”就会按照抵押合同将房子拍卖,最后老人落个房、财两空。
赵大妈知道真相后不禁感到后怕。
(老年人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防骗意识和能力较差,打着以房养老名义实施诈骗之实的案例屡见不鲜。)
出卖房产“以房养老”?后来,舞友钱大妈又给赵大妈出了个主意:把房子卖了,用买房子的钱租房住或住养老院,这样就可以解决赵大妈没钱养老的问题了。
赵大妈认真考虑了一下,买房子确实可以解决没钱养老的问题,但是这个房子住了这么多年还是有感情的,特别是街坊邻居有不少舞伴,还是有些舍不得,卖了房子就得租房住,可是有人愿意租给她这个孤寡老人吗,就算是有人愿意租,等自己将来身体不行了,房东也绝不想自己死在他家的房子里,会要求解约或违约,自己怕是要沦落街头。住养老院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一打听,进养老院排号都已经排到几年后了,怕是自己也等不了。
赵大妈思来想去还是断了这个念头。
(传统售房养老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导致这种养老模式难以真正实现。)
《民法典》来了!最近,赵大妈听说新通过的《民法典》设立了“居住权”,想必可以解决自己的烦恼,于是赵大妈找到了新成立的“居住权养老公司”进行了咨询。
原来,“居住权养老公司”是一家专业养老机构,现在赵大妈只需把房子卖给“居住权养老公司”,“居住权养老公司”就会用房价款定期支付赵大妈的生活或医疗费用,直至老人去世,同时赵大妈可以让“居住权养老公司”按照《民法典》规定在出卖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直到自己去世,去世前自己可以安心的住在原来的房子里,等自己去世后居住权消失,“居住权养老公司”就获得房子的处置权,两方实现双赢。
得知这一消息后,赵大妈的夙愿终于得以实现,她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她又可以在广场上自由的翩翩起舞了。
(《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从制度上对以房养老的实现进行了设计,既可以保障老年人以房产安心养老,又可以保障房产买受人的权利,避免纠纷。这一制度设计将大大改变养老市场,不久的将来专门从事居住权养老项目的公司将大量出现。)
“居住权”来了,跳舞吧!大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