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
答疑解惑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怎么样才能享受门诊特殊疾病?
如何报销呢?
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我们一起来听听专家老师怎么说↓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答: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怎么样才能享受门诊特殊疾病?
办理门特不需要另外缴费,享受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只要通过门特认定并申请门特治疗就可以享受待遇。
哪些疾病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第一类
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
第二类
高血压病、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硬皮病、地中海贫血、干燥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
第三类
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青光眼
第四类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慢性肾脏病、慢性肾脏病门诊血透、血友病、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门诊特殊疾病怎么办理?
第一步
初次办理,请找一家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认定,成都市内三级医院基本都可以办理。
第二步
通过病种认定后,就可以选择方便治疗的医院,向医生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了。
第三步
方案申请好了,3个月内就在这家医院进行治疗。
第四步
3个月结束时,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注意:如需继续治疗,请从第二步方案申请开始再办理一次,如果有新增病种的,新增病种同样需要认定。
如果同时患有多个疾病,都只能在一家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所以在选择治疗医院时请考虑好病情需要的因素。
如何报销呢?
答:门特认定、申请、结算都在医院一站式完成,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办理。
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答:门特的报销比例、报销公式、起付标准同住院是一样的。
报销公式:(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全自费费用)×报销比例
但是,门特在起付标准计算次数上同住院有区别。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精神类疾病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两次起付标准,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报销以后,城职参保的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城居参保的再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答疑解惑
我门特中途住院了,为啥门特在医院就没报到账喃?
如果门特中途发生了住院,同时住院用药和门特用药有重复,这种情况下住院可以正常在医院结账报销;但是门特的费用需要垫付后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报销。
能不能用社保卡里面的钱结门特的账喃?
社保卡里面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是可以支付门诊特殊疾病结算以后应由个人负担的金额的。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是上述门特中途住院需要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因为在医院还没有进行结算,个人应支付的金额也还没有最终算出来,这种情况是不能使用个人账户在医院结算的。
主管: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成都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