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担心的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虽然现在我国的户口簿不再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都是居民户口簿,虽然户口簿统一了,名称统一了,但还是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区别的。虽然不再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但是由于居住地不同,还是有城镇人和农村人之分。
虽然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从政策上逐步淡化,但是本质上还是有差别的,传统观念上的农村户口还是存在的,由于居住地的限制,虽然从户口簿上无法区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但是在农村居住,在农村还有宅基地,还有责任地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在没有完全融入城镇之前,在本质上还是农村人。
在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4)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按照该文件的规划,到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过去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三驾马车的运行的方式,城镇职工主要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主要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主要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于户籍的壁垒,这三种养老保险各自的参保对象,缴费的标准,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是各自独立,互不衔接。
比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时的主要参保对象为城镇在岗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但当时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具有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户籍的人员,除了农民合同工以外,其他人是不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能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彻底从身份认同上打破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壁垒,所有的居民都称为城乡居民,农民只要到城镇居住,在城镇落户就可以被称为城镇居民,在农村居住的就称为农村居民。
为了适应户籍改革以后,彻底打破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在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带来了这么几个变化。
一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是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二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将原来的农村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所有的城乡居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就业人员的身份,选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进行衔接和转移。
户籍制度改革以后,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上的完全统一,原来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户籍的居民也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来缴纳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自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原来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也是自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新参保的农村居民或是城镇居民,可以选择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的变化是,一般情形下只能在户籍地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不允许到异地参保;城乡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就业地参保。
综上所述,户籍改革并不是取消农村户口,而是统一了城乡户口的称谓,统一为城乡居民户口,户口改革以后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原来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自动变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享受的国家补助渠道和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年还有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常态为化调整机制也初步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