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性带孩子买房应该算首套刚需,比如离婚五年以上的女性,名下无房应该算首房首贷。
不能一段失败的婚姻,葬送了整个人生。她拖着孩子已经很难生存了,好的有个窝,可以回娘家,但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幸运,有支撑。
就因为以前错误婚姻里有过房贷记录,就算首付四成。
回不去的娘家,也没有婆家,没有抛弃孩子,就因为结错婚,想有一个家,她也是一个好妈妈,一个社会的一份子,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希望出台相关政策,温暖人心。
水心,女:87年的,离婚带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当初因为老公出轨,为了要孩子净身出户。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在成都读书。租房子住。
丑小鸭,88年,女:离婚,带一个孩子,在武侯区。好的是母亲帮她接送孩子上学,她可以上班。但是没有房子。
眼镜张,90后,女离婚的时候还真两岁,丈夫在婚内,背着她借了很多网贷。也不知道用在哪里去了!离婚卖点按揭房,还了钱,带着孩子租房子住……
生活中有很多个这样的妈妈,这样的女性。她们是伟大的。
很多这样积极向上生活的女性,带个孩子,希望能看到生活的光。
相信政府,相信成都,相信未来是美好的!
@成都市政府@成都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