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该由谁继承呢?如果在没遗嘱的前提下按我们中国人一般的思维习惯当然会认为是由配偶、孩子这样的近亲属继承。问题在于夫妻俩往往不会在同一天去世,那么一个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究竟该由配偶还是孩子继承呢?正常情况下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尚在世的情况下子女无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当擅自处理房产,但也不排除有些家庭可能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
比如再婚*家庭的丈夫去世后丈夫和前妻生育的孩子可能就会担心继母在房产继承问题上可能占自己的便宜。再比如有些家庭可能存在比较严重的偏心现象,那么不受宠的孩子就可能担心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有这种担心当然也是正常的,但争取权益不能脱离合法的前提。父亲死亡时母亲还在可以设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想要把母亲扫地出门就说不过去了。
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道法律赋予了你怎样的权利。很多人的认识中其实存在一个误区就是认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谁的。事实上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并不代表房子就完全属于其个人,还要看房产购买的时间、方式才能确定该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某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而该房产又登记在购买者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完全属于购买者的婚前个人财产。
反过来说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些人总是习惯性说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妻子应当怎样继承,为什么就没人问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丈夫该怎么继承呢?这其实还是老思维在作怪:过去女性其实是没个人财产一说的,所以只能是继承原属于丈夫的财产。然而今时今日的社会现状与过去已并不完全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