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亲去世而母亲尚在的这个案例中假设母亲当年在嫁给父亲时是带着和前夫生育的孩子改嫁过来的,那么这个带过来的孩子由于与继父之间构成了实际上的抚养关系就享有对房产的继承权。如果当年母亲改嫁过来时和前夫所生育的孩子早已自己在外生活,那么这个与母亲后来新组建家庭无抚养关系的孩子就不具备继承权。当然母亲在继承自己的份额是否给原来这个孩子分一部分是母亲的自由。
这里的基本前提是房产是男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又该如何处理呢?既然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丈夫和妻子就各自享有50%的权益。如果丈夫先于妻子去世意味着妻子直接享有自己50%的份额,至于丈夫那50%的份额则需要由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那么都有谁有权继承丈夫那50%的份额呢?
目前我国继承法主要规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模式。在这两种继承模式中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在上文的案例中丈夫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处置自己50%的份额,但丈夫无权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整套房产进行处置。如果丈夫在婚前没留下遗嘱,那么就按法定顺序进行继承。丈夫去世后他的父母、子女、妻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都有资格继承丈夫那50%的份额。
在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前提下夫妻俩各自都拥有一半的产权。如果丈夫在去世之前没留下遗嘱,那么妻子在享有自己50%份额的基础上还可以参与对丈夫那50%份额的分配。如果丈夫过世时父母都还健在、夫妻俩生育有一个子女,那么丈夫的50%份额就需要这四个人共同继承。如果丈夫的父母已去世、夫妻俩生育有多个子女,那么丈夫的50%份额就需要由妻子和几个孩子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