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持政策
1. 用地扶持。项目落地后,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工业用地,土地挂牌价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项目建成后根据税收贡献与产业带动情况给予奖励扶持。
2. 无尘车间装修扶持。按百级1000元/平方米、千级800元/平方米、万级500元/平方米标准,以实际装修面积进行核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分三个阶段拨付到位:即项目正式投产时拨付1/3;购地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20万元/亩(租赁标准厂房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50万元/千平方米标准厂房)的50%时拨付1/3;购地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20万元/亩(租赁标准厂房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50万元/千平方米标准厂房)时拨付1/3。
3. 设备补贴。对企业的新购设备一次性无偿补贴现值的15%(根据设备发票及实地查验核算),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分三个阶段拨付到位:即项目正式投产时拨付1/3;购地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20万元/亩(租赁标准厂房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50万元/千平方米标准厂房)的50%时拨付1/3;购地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20万元/亩(租赁标准厂房项目在投产后三年内实现年实际纳税50万元/千平方米标准厂房)时拨付1/3。
4. 流动资金扶持
项目竣工且设备到位后根据正常生产所需,协助企业向银行融资,解决新上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流动资金贷款或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5. 税收优惠政策
从企业投产之日起计算,按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高管个人所得税(不超过20人)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100%支持企业作为发展扶持资金,后三年按50%支持企业作为发展扶持资金(实行先征税后扶持)。
发展前景
吉州,围绕“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打造吉泰走廊核心区”发展定位,和“五个做示范、四个勇争先”目标要求,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改革创新引领区、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区”,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吸引力、服务力、带动力,奋力谱写富裕文明美丽和谐幸福现代化吉州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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