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负债和同业投资是同业业务的两端,一端是负债端,一端是资产端。
先复习一下之前的内容吧。
同业负债,指的是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行为,根据借款的不同形式基本可分为同业存放、同业拆入、发行同业存单等几种方式。
所以与之对应,同业投资就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出、购买同业存单。
存放同业,把自家的银行以一笔同业存款的形式存到别家的银行。
同业拆出,通过同业拆借交易系统,把一笔借给其他金融机构。
购买同业存单,即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别家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
其实,上述几种业务是最基础的同业投资。
真正的同业投资指的是把自家银行的钱投到收益更高的地方。
这就涉及到同业资金的投向范围。
自营资金,在资产投向上,监管主要有两点。
1.不得投资。在《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理解“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呢?
这是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我国金融业是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由证监会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由银保监会管理,自然你银行不能干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事情。
那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呢?这又是一个大命题。
大家可以从《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管理办法》里很清楚看到他们的营业范围有哪些。在这里我就简单介绍一下。
信托公司主要是做信托投资业务和一些兼营业务。
证券公司主要是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看懂?
就是不能直接投股权,不能直接投企业。那在实际过程中,银行会通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即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直接投向这些想投的企业。
2.限制投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两高一剩行业都属于银行投资限制范围。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是以前政府经常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如城投公司之类的,去借了很多债,表面上是城投公司,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国家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过高,因此限制了银行给他们贷款。
两高一剩行业。两高指的是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行业;一剩指的是产能过剩行业。主要包括钢铁、造纸、电解铝、平板玻璃、风电和光伏制造业等产业。
现在银行业对于限制性行业也处于抵制的态度。既然监管不鼓励,何必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所以,通过分析自营资金的投资范围,实际上,能投的东西还是很多。
比如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等等。
比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发行的资管计划。
比如通过同业借款的方式把钱投给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比如投给当前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等。
这些投资,最终都是要落到某个具体的企业,或者多个具体的企业,或者是多个具体的资产。这就需要银行自营团队的投研能力,对企业的分析,对资产质量的判断。
这才是真正考验团队专业的地方。而这其中,有和贷款业务有点类似,我要去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未来的业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偿还能力等等。
所以,银行许多业务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