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供热期即将到来,记者从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等单位了解到,即日起,哈尔滨各大供热单位开始接受辖区用户的停热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30日,成功办理停热的居民只需要交纳30%供热运行基础费。
办理停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
8月31日,
记者采访了多家供热单位负责人。
Q
1. 我家住在顶楼,想办停热可以吗?
A
按照省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房屋,不能申请办理停热。
A、非分户供热用户;
B、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C、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
D、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Q
2. 办理停热的截止日期是哪天?
A
9月1日开始接受市民办理停热,有的公司还用微信告知用户或在小区内贴出办理通知,有想办理停热的居民,现在就应该去辖区热企办理。
Q
3.口头或者电话向辖区热企提出申请是否可以?
A
不可以,必须书面申请,以避免今后双方存在其他争议。
Q
4. 办理停热后,还需要交纳费用吗?
A
成功申请停热后,居民仍然需要向辖区热企交纳供热基础设施运行费,交纳额度为全额热费的30%。
Q
5. 家里要停热,居民需要向热企提供哪些证件?
A
一种情况,房主本人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房屋承租证前往所属热企申请,双方签订停热协议;
另一种情况,代办人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房主委托申请书,双方正式签订停热协议。
Q
6.新建小区可以办停热吗?
A
如果房屋为新建小区,必须经过两个采暖期后才能申请停热。老旧居民小区,用户如不申请办理停供手续,将被视为正常采暖。
Q
7. 去年办理停热了,今年想恢复供热该咋办?
A
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应在9月30日前,向所在地热企提出申请,并按时交纳热费即可。
Q
8. 办停热过程中,热企收取“断管费”合理吗?
A
按照市供热办要求,任何供热单位不应以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断管费。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市民可以向市供热办投诉举报。
Q
9.给闲置房屋报停,但被供暖企业拒绝咋办?
A
按照既要保护居住用户用热权益,又要有条件限制闲置房屋办理停热,防止对居住用户供热质量造成影响的要求,如果个别居民对供暖企业办理停热的答复有异议,可到供热主管部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