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的张先生6月24日求助:“宁陵县阳驿乡潘集村东北角约30亩耕地,被栽上了杨树。树木长大后,将对周边农田里庄稼的生长造成很大影响。”
记者报告:“虽然这些树苗现在还没有长大,未对周边农田造成影响,但估计到明年就会有影响。”张先生说,部分村民因外出务工,为图省事就直接在自家农田里种上了杨树,“杨树生长迅速,一旦长大,就会遮挡周边农田的阳光,造成周边农田无法正常种庄稼”。
接到张先生求助,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宁陵县阳驿乡党委*马昌海。他表示,在农田中种植树木是不允许的,就此问题将前去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明确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