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生三大不幸,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近日,江西上饶的陈先生一夜之间“痛失”三女。原来陈先生长年在外务工,因怀疑老婆经常出轨,就悄悄和三个女儿做了亲子鉴定。让他感到痛苦万分的是,三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面对出轨的质疑,妻子还振振有词:“我没觉得我出轨了,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别人不能生不是照样抱养吗?都叫你十几年爸爸呢,有区别吗”真是人至贱则无敌呀。目前,该男子已经起诉离婚。
在这里,先心疼陈先生三分钟。人到中年,三女承欢膝下,本该是其乐融融。没成想来了个晴天霹雳,养育了十几年的三个女儿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好在陈先生还比较理智,没有做出极端的事情,而是通过起诉离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声誉。那么回到本案,陈先生的妻子无疑是非常过分和不道德的,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那么陈先生以此理由提出离婚,能顺利实现吗?民法典第1079明确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大概率会支持陈先生的诉求。
陈先生作为无过错方,离婚时应该分配到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共同财产。同时,作为受害者,陈先生可以要求其妻子补偿多年来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同居或者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同时也是一个多发的社会现象。近年来,亲子鉴定的兴起,反映的是婚姻家庭伦理观念的改变。家庭的幸福是夫妻双方相互忠诚和关爱的结果,在此也呼吁某些女同胞,如果不爱可以离婚;出轨了还把孩子生下来,这是把自己的男人向魔鬼的怀抱推。
对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你觉得陈先生的妻子应该受到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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